根据国家法院判词,被告在2020年8月左右因涉毒被通缉。同年11月,被告找了朋友尼克尔,说他和女友要搬去他的公寓单位(即事发地点)住。当时,法庭已对被告发出拘捕令。
另外三名警员之后也到单位支援。
被告是现年40岁的男子犯普拉卡什(Prakash S/O Mathivanan),他面对两项袭警的控状,指他在2020年11月5日凌晨1时20分左右,在马里士他路的City Suites公寓蓄意伤害一名蔡姓警曹长,以及一名郑姓警长。
被告被控上法庭后不认罪,案件进行审讯。
被通缉期间到朋友家避难,见警员上门突击,男子拒捕还袭警,结果腹部中枪落网。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4年4月30日的《新明日报》。
延伸阅读
控方指被告先攻击蔡警曹长,对方倒地后尼克尔也上前袭击,郑警长于是掏出手枪令两人住手,否则开枪。被告这时转而攻击郑警长,两人经过一番挣扎后,郑警长开枪击中被告腹部。
控方的立场是,两名受害警员先突击单位,随后另有三名警员支援。蔡警曹长和郑警长一进屋就表明警察身份,两人供证时也说,他们都有出示警察证件。
辩称以为警员是黑社会
被告在抗辩时则称,两名警员上门时没表明身份,他以为两人是马国黑社会党员,攻击他们是以为他们要伤害尼克尔。被告也称,若是知道两人是警员,一定会合作。
法官最后判被告罪成,坐牢三个月。
法官认为这个说法不可信。他指出,被告庭上承认知道自己遭警方通缉,因此也知道警方一定会在找他。法官认为,被告与朋友是看到只有两名警员在场,有逃脱的机会才攻击他们。
同年11月5日,五名警员在突击事发单位,被告与尼克尔在过程中袭警,其中一名警员在单位内开枪击中被告腹部。被告受的是皮外伤,送院后无大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