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天凌晨4时30分,一群信众来到该回教堂晨祷,其中两名信徒发现了架子上的猪肉罐头。

安沙回教堂职员随后报警, 警方调查后于5月17日逮捕被告。

两名信徒感到惊讶且被冒犯,他们拍下猪肉罐头的照片,随即将罐头给丢弃,并向职员提出此事。这一事件接着传到其他信徒耳中,众人纷纷表明被冒犯和侮辱,指出这是不理智的行为。

控方指出,被告预谋干案且是明知故犯,在回教堂放猪肉是严重罪行,有必要给予具有阻吓性的刑罚。此外,评估报告显示,被告并不适合接受强制性治疗,因此促请法官判被告坐牢九至10星期。

庭上透露, 被告接受了精神评估,医生发现他患有药物诱导的精神病(Substance Induced Psychotic Disorder),会产生幻听。不过,被告事发时并没有精神失常。据了解,被告也有吸毒前科。

被告傅伊恩(译音)事发时是一名送餐员,早前承认一项偷窃和一项乱种族或宗教和谐的罪名,于星期四(4月4日)在国家法院被治罪。

根据伊斯兰教法,回教徒必须吃清真(halal)认证的食品,他们是不可以吃猪肉的,所食用的肉类也都须依循伊斯兰教仪式屠宰与处理。

案情显示,2023年5月15日晚上9时45分,被告来到新樟宜路上段的昇菘超市,偷走了总值9元5角的一个东坡肉罐头和一个猪肉午餐肉罐头。

先到超市偷两个猪肉罐头,接着骑车来到一座回教堂,将罐头放在送餐放置架后离去,30岁青年因行为有损宗教和谐、扰乱公众安宁,他被判坐牢12个星期。

被告接着骑着自行车来到勿洛北的安沙回教堂(Masjid Al-Ansar),将两个猪肉罐头放在回教堂内的送餐放置架,随后离开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