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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6月起,个人和企业必须获取陆交局的准证,才能进口电动脚踏车和电动个人代步工具。
从2020年1月至去年12月,陆交局在人行与骑行道及公路上发现了约5100起涉及违规工具的案件。同个时期,陆交局也发现了约100起涉及零售商的违例事件。
交通部长兼财政部第二部长徐芳达日前答复后港区议员陈立峰的国会询问时说,陆路交通管理局和关税局及移民与关卡局密切合作,取缔违例者。截至2023年底,有关当局在小型电动车(安全)法令下,调查了51起案件,并充公了48个违规工具,当中包括从网上购买的器材。
徐芳达提到,陆交局也针对零售商,以及在人行与骑行道和公路上执法,打击销售和使用违规工具的行为。
截至去年底,执法单位共充公48个违规的活跃通勤工具,包括电动脚踏车和行动辅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