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则从杨志宏处获得5000元报酬。

另外,2021年3月至4月期间,被告联系Glexus Holdings董事杨志宏询问他是否对电眼升级工程感兴趣。两人商量后取得共识,若顺利取得工程,杨志宏会“借钱”给被告,借出的钱实际上是支付被告的佣金。

控方指出,被告滥用职权向三家承包商索贿共4万零500元,还企图向另一名承包商索贿至少2万3000元,建议法官判他坐牢六个月至八个月。(人名译音)

达成协议后,被告向杨志宏透露工程预算,还让杨志宏找来另外两家公司,提交高于杨志宏的报价。这三家公司通过工作电邮提交报价,让一切看起来名正言顺,而杨志宏顺利以5万3500元取得工程。

向三家承包商索贿4万多元,以协助对方争取工程合约,分层地契管理委员会建筑经理被判入狱五个月,以及缴付4万零500元的罚金。

建议承包商提高报价 从中抽取“报酬”

之后,被告向管理委员会推荐余国栋的公司,并指该公司报价最低,顺利帮余国栋取得工程。在大楼内其他电力汇流排再度出问题时,被告以相同手法两次“帮助”余国栋,并向后者索贿共2万2000元。

根据控状,被告也向Proof-Tech Waterproofing & Maintenance私人有限公司董事罗伟明索贿3500元。

被告的职务范围包括联系承包商,他一般须提交至少三份独立报价,并可推荐其中一家承包商,由管理委员会做最后决定。在须要进行紧急工程或已有现有承包商的情况下,则不须要提交三份报价。

延伸阅读

被告郭锦胜(35岁)共面对13项防止贪污法令的控状。他星期三(2月21日)承认其中四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2021年4月21日左右,大楼的电力汇流排(electrical busbar)烧坏,需找承包商更换。被告于是联系上Yeo Heng电气工程公司老板余国栋。余国栋答复被告,他的公司能承包工程,报价介于1万2000元至1万3000元左右。被告随后建议余国栋把报价提高至2万5000元,他会从差价中收取1万元作为“报酬”。

案情显示,被告案发时是工业楼Harvest@Woodlands分层地契管理委员会(MCST)的建筑经理,受聘于Melana International私人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