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走私贩卖宠物与野生动物 损害动物福利威胁公众健康

根据动物与飞禽法令(Animals and Birds Act),无执照进口任何动物或禽类,初犯者可被罚款最高1万元或坐牢最长12个月,或两者兼施。

公园局也在全岛展开执法行动,打击包括在网上进行的动物非法交易,在50多个地点起获了180只野生动物。其中许多是本地不许销售或作为宠物饲养的外来野生动物种类,包括一些在濒危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下受保护的物种。

同月27日,公园局接到两起在兀兰关卡的动物走私案通报。其中一起是一辆车的后厢中藏了五只小狗,另一起是一辆车座位下藏着五只小猫;两案的司机都被公园局逮捕。公园局在调查过程中还逮捕了另外三名相信涉及两案的人。

去年12月14日,有人非法进口一条金龙鱼(Asian arowana)和三只蝾螈(axolotl),在新加坡游轮中心被移民局人员阻截。

2023年11月,一人因非法进口蜜袋鼯在大士关卡被捕。(移民局提供)

根据2022年修订的濒危物种(进口与出口)法令(Endangered Species (Import and Export) Act),非法买卖受濒危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保护的物种,可判坐牢最长六年;此外,交易每一个野生动物罚款最高10万元。

国家公园局和移民与关卡局星期二(1月23日)发联合文告说,1月10日,移民局人员在兀兰关卡检查一辆汽车时,发现备胎格内藏了五只小狗和三只小猫,42岁司机被捕。这是本地今年第一起动物走私案。

根据野生动物法令(Wildlife Act),未经书面批准而售卖或出口任何野生动物,可被罚款最高5万元,或坐牢最长两年,或两者兼施。

本地去年破获超过30起走私动物的案件,单在上个月就发现三起,本月有一名男子因私运八只小狗和小猫入境而被捕。

公园局和移民局提醒,宠物和野生动物的走私和非法交易,不仅损害动物的健康和福利,也对公众健康构成威胁。政府对宠物和野生动物的非法交易和进口保持零容忍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