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尼甘驳斥,她是应两名客户的要求才没安排他们上律所签字,原因是两人都相当年长,担心出外可能感染冠病。玛尼甘也强调,自己没有在这件事情上获得任何好处,或让客户蒙受损失。
根据指控,2020年9月7日至11月5日之间,玛尼甘为一对姐弟处理售卖房地产的交易时,在文件上签名称自己见证客户签字,但事实上她没有见证姐弟俩这么做。
律师公会要求处罚玛尼甘停止执业长达30个月,但三司认为,玛尼甘犯下的是判断失误的问题,并非专业品格上有缺失,她以为没有亲眼目睹客户签字不会造成任何伤害,但这不是一名律师应有的专业行为。三司考虑后,决定让玛尼甘吊牌一年即可。
执业约25年的女律师玛尼甘(Kasturibai Manickam)一共面对两项违反律师专业法令的指控,她早前被纪律审裁庭裁定专业行为严重失当后,案件在星期二(1月16日)交由三司特别庭决定她应接受的处分。
玛尼甘准备了六份文件,包括转让房地产文件和授权文件等,然后把文件交给客户签名,自己另外也在文件上以证人身份签字,但她其实并没有目睹客户签字。住宅单位最终以125万元出售。
在六份文件上签名、谎称亲眼见证客户签字,律师称她因担心客户年纪大、出门可能感染冠病,所以才出此“下策”;三司认为,律师确实做出错误判断,但非专业品格方面有缺陷,考虑后决定处罚律师暂停执业一年。
聆讯揭露,当时姐弟准备卖掉他们联名持有的一个住宅单位,委托玛尼甘为代表律师处理卖房手续。在这之前,姐弟俩多次找过玛尼甘的律师事务所East Asia Law处理其他事情,弟弟的妻子也在同一家律所工作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