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过世后,邱家三姐妹对于定存款项应归谁所有产生分歧。邱碧莹和邱碧莲认为,这些款项属于父亲遗产的一部分,但邱碧燕的立场是,父亲已把她和母亲列为户头持有人之一,因此钱是属于她们两人的,不应列入遗产。由于邱碧燕曾拨用定存户头款项来支付父亲的医药费,当时户头剩余款项为393万元。

法官认为,没有证据显示邱文维曾表示要把户头存款送给两名答辩人。考虑到邱文维当时知道自己患癌,他有可能是想到支付医药费的问题,才把答辩人列为户头联名持有人,“就如一个人知道自己因健康欠佳而可能无法打开保险箱,他于是把保险箱的其中一把钥匙交给另一人”。

法官考虑后,裁定二女儿邱碧莹和小女儿邱碧莲胜诉,即黄玉琳与邱碧燕只是代邱文维持有户头定存款项,两人须把款项归还邱文维的遗产,交由遗产执行人按照遗嘱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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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邱文维在添加补遗时,并没有修改把定存平分给四子女的遗愿。在法官看来,邱文维是一个做事有条有理的人,若他有意把钱只留给两名答辩人,他不会没有做任何书面记录。

邱碧莹和邱碧莲是本案起诉人,与母亲黄玉琳与大姐邱碧燕对簿公堂,邱碧燕是曾竞选新加坡总统、新加坡民主党党员陈如斯的妻子。这起官司于今年5月在高庭开审,法官本周发表书面裁决。

法官也接受诉方所说的,邱文维对四个孩子一视同仁,没有偏袒任何一个子女,这就是为什么即使他与大儿子失和多年,他仍把儿子列为遗产受益人之一。(部分人名译音)

根据判词,邱文维于2012年8月立下遗嘱,把银行户头中总计408万元的定期存款留给四个子女平分,包括当时已与他失和的大儿子邱廷进。

2019年11月,即在他得知自己患癌不久后,邱文维带着黄玉琳与邱碧燕到银行,把两人添加为他的银行户头的联名持有人,如此一来,无论是他、黄玉琳或邱碧燕任何一人,都可自行从户头提款。同时,邱文维也为遗嘱增添补遗,内容包括把定存户头中的其中8万元送给妻子。

法官:无证据显示已故医生要把存款送给妻子与大女儿

李兆坚法官指出,已故的邱文维医生决定添加两名答辩人,即遗孀黄玉琳与大女儿邱碧燕为户头联名持有人,有可能是出于行政原因,方便她们在必要时提款支付他的医药费。事实上,邱碧燕曾从户头拨用18万余元来支付父亲的治癌费用。

一名家庭医生生前立遗嘱把约400万元定存留给四子女,在得知自己患癌后添加大女儿与妻子为银行户头的联名持有人,结果引起家人在医生逝世后对簿公堂争产。高庭法官认为,医生的遗愿终究是要让孩子平分定存款项,增添户头持有人不意味着他打算把钱只留给妻女两人。

邱文维是一名全科医生,先后在梧槽和黄埔一带经营诊所多年,直至65岁退休。他在2019年10月被诊断患上肝癌,2021年1月在家中意外跌伤后入院,一个多星期后过世,享年9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