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当天,被告通过应用程序再次租车,并必须到事发的多层停车场取车。

当被告上车启动引擎时,张祥龙立马跑到车前质问被告,但被告没下车,不顾张祥龙的安全,就直接要把车开走。

这起事件发生在2020年12月1日晚上7时50分,被告陈伟宗(41岁,译音)在盛港安谷通道第301座多层停车场,为了逃跑开车直撞另一辆车。受害者是张祥龙(33岁)和其妹妹张珍玉(29岁)。

同年11月26日,一名共享汽车公司经理通知张祥龙,指他的个人资料被用于租车,而该辆出租车爆胎,被发现停放在中央快速公路上。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3年10月14日的《新明日报》。

不过,张珍玉的车子左前侧受损,由共享汽车平台支付维修赔偿。

于是,经理恢复账号,以便在对方再次租车时能与对方对质。

男子发现遭室友盗用身份证资料租车,决定埋伏堵人,妹妹还用车挡道,但室友竟倒车后直冲,故意撞她的车,所幸兄妹都逃过一劫。

张祥龙说自己没有通过应用程序租车,怀疑个人资料被盗用,经理听闻立即封锁账号。

当时,张珍玉、张祥龙和经理都站在被告车子附近,所幸无人受伤。

判坐牢一个月一周

期间,张珍玉下车拍摄被告,经理则上前劝被告下车,可被告竟在倒车后,忽然往前冲,直撞张珍玉的车。

张祥龙接获通知后,由妹妹张珍玉载着他到多层停车场等待,经理也在不久后抵达。晚上约7时50分,被告如期现身要取车。

延伸阅读

案情显示,被告和张祥龙同住六个月时,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获得他的身份证以及驾驶执照资料。

四天后,被告发现账号被封锁,联系经理询问,经理和张祥龙便决定揪出盗用资料者。

被告星期五(10月13日)承认两项罪状,包括欺骗以及鲁莽驾驶危害他人安全,被判入狱一个月又一周。

张珍玉见状称已报警,指示张祥龙站在停车场的楼梯口,自己把车开到斜坡处,挡住出口,避免被告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