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星期五(8月18日)在国家法院过堂,控方和被告律师分别做出陈词和求情。
律师还说,是梁青兰主动找被告帮忙和给他金钱,恳求法官判处被告比梁青兰轻的刑罚。
被告是49岁的张伟平,面对12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控状。法官早前裁定他其中八项罪名成立,其余四项无罪。
被告案发时是移民与关卡局人员。根据控状,被告在2018年7月至2019年7月期间,以帮助中国籍的梁青兰(37岁)和成文娟(32岁)取得特别准证为由,接受两人提供的金钱和性贿赂。
被告熟悉移民局运作 助女子取得特别准证居留
至于成文娟,被告则接受她提供的免费按摩和性服务,也企图收取1500元贿款。由于成文娟在认罪前坠楼身亡,无法出庭供证,因此涉及成文娟的四项控状,法官判被告无罪。
一名移民与关卡局人员接受两名中国女子的金钱和性贿赂,以帮助她们取得特别准证,控方指被告知法犯法须严惩,促请法官判他坐牢至少45个月。
主控官说,新加坡对贪污行为采取零容忍政策,被告身为公务员却明知故犯,受贿行为将导致公众对移民局失去信任,也将危及移民局的保安系统。此外,被告不让梁青兰知道自己的真实名字,沟通时也以通话方式进行,不留下任何短信对话,是有意隐瞒他索贿的事实。对此,控方促请法官判被告坐牢45个月到52个月。
控方指出,被告熟悉移民局的运作,他利用这一点透露机密资料,以帮助他人顺利取得特别准证继续留在新加坡。
被告的律师则说,被告曾在情报部工作了12年,表现优异,也曾获奖无数。律师称,被告当时正在物色新的线人,过程中难免存在利益上的往来。至于被告使用假名,律师指称这是移民局的运作模式。坐在被告栏的被告听律师这么说时,还点了点头。
法官将在下周一(8月21日)下判。
被告向梁青兰收取约2140元贿款、7000人民币(约1428新元)贷款和一台苹果手机,也接受了两次性贿赂。梁青兰也触犯防止贪污法令和其他罪名,已被判坐牢25周和罚款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