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岁的凯文·切尔瓦姆(Kevin Chelvam)共面对五项包括蓄意伤人、蓄意重伤人、销毁证据及提供公务员假信息的控状。他案发时是警曹长,于2016年8月被停职,2020年和妻子离婚。
控方在开庭陈词中指,被告得知女佣被虐死后赶回家,与岳母讨论后决定拆除电眼。控方说,被告涉嫌阻止警方起获电眼画面,这显示他清楚知道女佣之死与前妻和岳母有关,而且电眼拍下了她们的罪行。
控方预计会传召调查官及被告前妻的弟弟等至少九至10名证人出庭供证。
女佣遭虐死东窗事发后,被告涉嫌在相信前妻和岳母可能致死女佣的情况下,拆除拍下她们罪行的电眼画面,并向警方调查官谎称电眼早在六个月前已拆除。
案件星期五(21日)续审。被告目前以1万5000元保释在外。
被告在庭上看前妻和岳母虐待女佣的电眼画面时,目无表情地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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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否认有罪,法官星期四(7月20日)针对其中四项控状在国家法院开审,另一项则暂时搁置。
控方说,原本39公斤的女佣在被告家打工一年多就暴瘦15公斤,离世时仅24公斤。
前警曹长被指无视前妻和岳母的虐佣行为,甚至因不满女佣的表现而施暴,抓对方头发拉起她的身子。他也涉嫌清楚知道女佣受雇期间暴瘦,却只给她吃泡水的面包,没有提供充分的营养,并在女佣死后企图销毁拍下犯罪证据的电眼和做假证。
控方指,被告已经在录口供时承认知道电眼可能拍下证据才拆除电眼,普蕾玛被控后也承认从被告手中接过电眼。
被告也被指至少35天没有确保前妻提供女佣足够的食物,造成后者营养不良和有生命危险。
2016年7月25日至26日,缅甸籍女佣磅艾赫多恩(Piang Ngaih Don),遭女雇主和女雇主的母亲活活虐死,横尸在碧山11街第145座组屋一个单位,得年24岁。本案被形容为本地最恶劣的虐佣案之一。
根据控状,2016年6月23日至24日,被告涉嫌用玩具棒攻击女佣,并抓对方头发拉起她的身子。
控方指,被告清楚知道女佣瘦骨如柴,却始终没有确保她摄取充分营养,不仅恐吓她工作表现不佳就不可进食,还抓女佣头发拉起她的身子。
女雇主盖娅蒂丽面对误杀和蓄意伤人等共115项控状,早前认罪后被判坐牢30年;她的母亲普蕾玛则面对蓄意伤人和教唆他人销毁证据等共49项控状,认罪后被判坐牢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