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举例,假设举重比赛要求选手硬举500公斤,选手可以左手举起250公斤、右手举起250公斤。但是,选手不能举起了250公斤后放下,再举起250公斤,就当做是举起了500公斤。
吴振华星期一(6月12日)宣布竞选意愿时,曾发声明说,过去40年他拥有过100多家公司,其中五家在新加坡和英国交易所上市。他也曾收购两家上市过的公司。所有的公司总市值达31.5亿元。
有意竞选总统的本地企业家吴振华,认为自己有资格成为候选人。对此,受访观察家说,还须等吴振华“亮牌”,解释他打算用哪些公司作为证明,才能确认他是否符合资格,以及最终会否出现选战。
1993年以来的五届总统选举,申请参选的22人中,只有九人获得候选人合格证书。
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律系客座教授陈有利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说,按逻辑,潜在候选人若想结合他在多家公司的经验来证明参选资格,他必须同一时间担任这些公司的首席执行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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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吴振华虽宣布有意参选,但现阶段还不能确定会否出现选战。陈庆文说:“尽管潜在总统候选人怀抱着为新加坡和新加坡人服务的善意挺身而出,但他们也有道义责任,不让选民产生空想。”
宪法规定,私人领域候选人必须在股东权益平均超过5亿元的私企担任最高执行职位至少三年。但其实,潜在候选人不仅限于大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宪法也允许总统选举委员会可行使酌情权,让领导数家规模较小公司的人士获得参选资格,只要他的经验和能力可媲美股东权益超过5亿元的公司首席执行官。
然而,新加坡管理大学杨邦孝法学院副教授陈庆文指出,吴振华只给出了31.5亿元的数字,却没有说明他在这些公司所持的所有权是多少,以及他是否仍拥有这些公司。
他认为,吴振华若能尽快公布所有相关事实,并向选民解释他打算如何证明自己的参选资格,从而使总统选举委员会行使酌情权,颁发候选人合格证书(Certificate of Eligibility,前译参选资格证书)给他,这会对选民很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