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法官施奇恩上周五听了控辩双方的上诉陈词后,星期二(5月9日)发表裁决驳回控辩双方的上诉,并批准被告王麟杰(31岁)两周后开始服刑。
这起致命事故发生于2018年11月3日上午9时58分,地点在惹兰慕莱军训区。驾驶路虎车的全职国民服役人员刘凯(22岁)被一辆后退的Bionix步兵战车碾死,正规军人王麟杰上尉当时也在路虎车上,担任驾驶指挥员。
鲁莽指示国民服役人员超车的上尉王麟杰上诉被驳回,须坐牢五个月。高庭法官指出,王麟杰发出的超车指示是发生致命事故的主要导因,而事发时通讯信号不稳定与战车没有直线倒退等因素,并不影响王麟杰所须承担的罪责。
法官:超车指示仍是致命事故发生主因
事发后被停职的王麟杰面对一项鲁莽行为造成他人死亡的控状,案件于2021年3月在国家法院开审。经审讯后,王麟杰被判罪成和坐牢五个月,他针对罪成与刑罚提出上诉,控方则认为刑罚过轻,对此提出上诉。
但施奇恩法官认为,证据显示通讯信号不稳定并非是一个不寻常或无法预见的问题,战车稍微偏离直线轨道倒退也没有违反安全规则,这些情况并不影响王麟杰的罪责,他的超车指示仍是致命事故发生的主要导因。
国防部回答《联合早报》询问时指出,随着案件的审结与王麟杰被治罪,新加坡武装部队将考虑对王麟杰采取进一步的行动,包括可能将他从武装部队辞退。
辩方为上诉聆讯提呈专家报告并指出,有多个原因造成致命事故发生,包括战车在倒车时没有直线后退,以及事发时通讯系统信号不稳定,阻碍了有效的沟通;而且,即使王麟杰没有指示刘凯超车,倒退的战车还是会撞上路虎车,因此不能把责任全推到王麟杰身上。
早前审讯揭露,事发时军队在军训区进行双边野外训练,驾驶路虎车的刘凯当时载送王麟杰到军训区视察,路虎车前方有一辆战车。过程中,王麟杰指示刘凯超车,导致路虎车没有与前方战车保持应有的30米安全距离。这时,前方战车因遭受敌方“袭击”而开始倒退,结果碾过后方的路虎车,造成刘凯身亡,王麟杰则及时跳开。
至于辩方指王麟杰即使没有指示超车,倒退战车仍会撞上路虎车的说法,法官指出,这个推断无法成立,因为它等于是假设与战车保持安全距离的路虎车会一直停在原点。法官也不认为现有的五个月监刑过重或过轻,为此驳回控辩双方对刑罚的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