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法案将在下次国会复会时进行二读。
我国将为本地指定金融机构制定互相披露、发布和共享风险信息的条件,以防范和检测洗黑钱、恐怖主义融资(terrorism financing)和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融资(financing of proliferation of weapons of mass destruction)的活动。
法案也将对1992年的贪污、贩毒和其他严重犯罪(没收利益)法案做出相关修改。
贸工部兼文化、社区及青年部政务部长陈圣辉星期一(3月20日)在国会针对金融服务与市场(修正)法案提出一读。
法案将列出金管局和可疑交易报告办事处(Suspicious Transaction Reporting Office,简称STRO)可以获取,并披露或发布信息的情况,以及金管局和STRO使用这类信息的目的。
法案将授权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建立和维持一个电子信息共享系统,以实现金融机构的披露、发布和共享风险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