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说,虽然被告因为年事已高逃过鞭刑,但他的恶劣行为如果多年前被揭发,他就得接受鞭刑,希望法官下判时将其纳入考量。被告最终被判坐牢11年两个月监刑及12下鞭刑,但由于被告年过50岁躲过鞭刑,因此须额外坐牢五个月,总刑期为11年七个月。
除了对孩童下手,被告也在公共场所偷拍女性裙底。
不久后,被告再次非礼同一男童,可是男童却无法对别人说出被告的所作所为。警方是在查案的过程中,起获一张被告对男童犯罪的猥亵照片,才揭发他这一罪行。
案件星期三(3月1日)在国家法院过堂,庭上揭露,被告约20年前下手的受害者在2023年1月25日报警,受害者当年把被告当长辈,加上年轻尚轻才没有觉得被告的行为有任何不妥,但如今回想起当时的事发经过让她不寒而栗。
被告最终被判坐牢11年两个月监刑及12下鞭刑,但由于被告年过50岁躲过鞭刑,因此须额外坐牢五个月,总刑期为11年七个月。
控方在庭上引述受害者与家长就此案件的声明,其中一名自闭男童的父亲表示,他至今仍对儿子经历的黑历史感到愧疚不已。
控方说,虽然被告因为年事已高逃过鞭刑,但他的恶劣行为如果多年前就被揭发,他就得接受鞭刑,希望法官下判时将其纳入考量。
法官斥责被告,指他过去20年的行迹极其恶劣,滥用了受害者家长对他的信任,甚至曾试图删除猥亵照片销毁证据。
20年来非礼至少七名孩童与五名成年女性,受害者包括他开车载送的受虐和特需孩童,其中年级最小的只有3岁。男子最终逃不过法律制裁,但却因为年过50岁逃过鞭刑,最终被判坐牢11年七个月。
被告是现年68岁的陈加里(译音,Tan Gary Alexander),已婚并育有三个孩子。他一共面对15项控状,包括非礼14岁以下孩童、给孩童看猥亵照片、侮辱女性尊严,以及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
2017年,被告为一家运输公司工作,负责载送儿童上下课,载送的对象包括被家暴的受虐孩童。被告在载送一名八岁受虐女童时,数次借机非礼她,甚至给她看猥亵照片。受虐孩童后来把事发经过告诉家人,被告随之被捕。
原本面对14项控状的被告于2月3日被加控多一项非礼的罪名,控状显示,他于1993年至1995年间,在一个宗教场所非礼一名介于4岁到6岁的女童。被告当年未满50岁。
根据案情,2006年左右,被告与一名离婚妇女发生婚外情,不时趁到对方家过夜时,非礼对方未满五岁的女儿。
2013年至2014年间某一天,被告把当时四岁多的自闭男童载到学校,在巴士里等候上课时,被告趁机亲吻和非礼男童,并指导男童对他做出猥亵动作。
被告自2009年起,开始驾驶七人座多用途汽车,为专门教育特需儿童的一家幼稚园与一所学校提供接送学生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