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6日,冯家权不再是公司大股东后,他也被指没有通过书信方式,在两天内通知公司这个消息。

新加坡警察部队发文告说,在2013年10月31日至2014年7月29日,冯家权任职公司总裁期间,三次向公司提供关于他持股的错误信息。

速印控股创办人和前总裁冯家权被指违反披露义务,被控15项罪状。

冯家权由傅与林法律事务所的林喜团律师代表,律师团队申请让他在保释期间出国,获法官批准。他目前以1万元保释在外。

冯家权(69岁)星期五(1月27日)被控上法庭,面对15项抵触证券与期货法令(Securities and Futures Act)的罪状,指他违反身为速印控股(Xpress Holdings)总裁、董事和大股东的披露义务。速印控股如今已改名为智慧控股(A-Smart Holdings)。

《联合早报》2015年报道,速印控股以及冯家权因为没有即刻披露两项债权人要把公司和其子公司清盘的申请,违反了挂牌条例,遭到新交所(SGX)警告。冯家权当时身为公司的总裁及执行主席,在收到通知超过两个星期后,才通知速印控股董事会关于收到两个清盘申请的事。

2014年5月19日至2015年6月5­日,冯家权担任公司总裁或董事期间,通过自己的交易户头和所拥有的另一家公司,脱售速印控股的股份,导致他的持股出现变动,但他却没有及时通知公司这项消息。

案展至3月3日过堂。若罪成,他可因每项罪名被判坐牢最长两年,罚款最高25万元,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