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理会针对检查女病人私处事件对黄中武提出三项违反专业操守的指控,并且将案件交由纪律审裁庭审理;审裁庭也决定采纳黄中武的警方口供书与庭上证词为纪律案件的证据。

黄中武(71岁)面对两起纪律检举案件,其中一起与他被控强奸与非礼一名23岁女病人的刑事案有关,纪律审裁庭目前未裁定黄中武是否违反专业操守。另一起纪律检举案则涉及他被指胡乱配咳嗽药给多名病人,这起案件在等候三司特别庭做进一步的审理与定夺。

71岁的家庭医生黄中武面对两起纪律检举案件,其一与他被控强奸与非礼23岁女病人的刑事案有关,黄中武不满医药理事会在涉及女病人的纪律案件中,把他的两份警方口供书与庭上证词提呈为证据,为此向高庭申请检讨审裁庭采纳证据的决定。

黄中武不满医药理事会在涉及女病人的纪律案件中,把他的两份警方口供书与庭上证词提呈为证据,并且获得纪律审裁庭的采纳。他为此向高庭申请检讨审裁庭采纳证据的决定,但在去年7月被高庭驳回。黄中武接着上诉至最高法院上诉庭,三司在星期二(1月17日)驳回他的上诉。

但三司同意高庭的立场,即黄中武所提出的法律条文,无法应用在他所面对的纪律案件上,审裁庭采纳刑事案证据的做法没有对黄中武造成不公平。另外,根据医药注册法令,审裁庭有权将这些证据呈堂,因此黄中武要求不采纳证据的申请站不住脚。

经审讯后,高庭法官在2019年2月判黄中武强奸罪名不成立,但改判他犯下用手指性侵女病人的罪行,同时非礼罪名也成立,必须坐牢10年。控方与黄中武都提出上诉。最高法院上诉庭在2020年6月改判黄中武无罪,三司认为,患有勃起障碍的黄中武难以在没有协助的情况下,对一名非情愿的女病人霸王硬上弓。

三司:审裁庭采纳刑事证据未对黄中武造成不公平

行医超过40年的黄中武在勿洛北二道第418座组屋经营“黄氏西药房”诊所,他被指在2015年11月25日强奸与非礼一名23岁女病人。根据女病人的说法,黄中武在为她看诊时,要求她脱裤检查私处,尽管心生怀疑,但她选择相信黄中武。同年12月30日深夜,女生因尿频和私处发痒再去找黄中武看病,她隔天报警声称被强奸。

黄中武通过代表律师告诉三司,他在录口供和上庭答辩时是针对刑事案提供证词,审裁庭不应把这些证词内容用在纪律案件上,这么做对他不公平。黄中武也尝试援引刑事诉讼法中的条文,来支持他的申请。

同月,总检察署向医理会投诉黄中武专业行为失当,投诉内容来自黄中武的警方口供书与庭上证词。黄中武当时承认,案发晚上他用两根手指检查女生的私处,当时没有确保有女护士在场;他声称因心急想完成看诊,才会忘记戴上手套和使用润滑剂。

家庭医生黄中武在刑事案中承认没戴上手套为女病人检查私处,尽管他之后洗脱强奸与性侵罪名,但口供书与庭上证词成为他接受纪律检举的证据;黄中武对此不满,申请不准让纪律审裁庭采纳刑事案证据,但先后被高庭和最高法院上诉庭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