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则指被告的行为影响了报价程序,并指SMRT是公共交通服务业者,任何使用公款的程序都应该是透明和公平的。
2016年,Euro Bremse公司未标得SMRT的工程,被告通知杨敏竣这是因为他们的报价不具竞争力。被告称若对方“帮助”他,就可为对方提供竞争对手的报价,让他在下次报价时占优势。
涉嫌行贿的三名董事是Euro Bremse公司的杨敏竣、CEE Technologies公司的汪金梅,以及Alturan公司的李万江。
代表律师指被告的妻子当时怀孕,后来生下女儿,他为了缴交医药费才犯罪,并指SMRT没有因此蒙受金钱损失,恳请法官从轻发落。
SMRT的内审部后来发现被告向供应商泄露资料,并揭发他伪造文件。事后,被告向贪污调查局交出其中3万元的贿款。
此外,被告也伪造SMRT上司的签名,冒签两份协议书和两份合同。
SMRT前采购助理接受三家公司董事的贿赂,六年内收取超过5万元贿款,并冒签数文件,被判坐牢21个月,以及被下令缴交2万4850元罚金。
案情披露,被告负责为SMRT找供应商,并指定供应商将报价提交到SMRT的系统,接着让相关部门根据报价资料选出供应商。系统隐蔽所有报价资料,被告只能在标价过程截止后才看得到内容。
案发时是SMRT采购助理的苏俊兴(43岁)星期一(1月16日)承认五项受贿和伪造文件的罪状,余八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2015年至2020年,被告向三家公司董事提供其他关于竞争对手的报价资料,以让他们的标价更有竞争力,并收取至少5万4850元贿款作为报酬。
被告指示供应商将报价提交到系统的另一个部分,这样他可走漏洞,看到所有报价内容。被告接着通过电邮或电话,向杨敏竣透露这些机密资料。接下来,他也以这个形式向其他公司的董事索取贿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