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被告(29岁)则被指在三天后,即1月8日晚上9时至10时之间,在另一个组屋单位内对同个女婴动粗,将女婴用力摔落在婴儿床上,导致女婴头骨骨折,她为此面对一项蓄意重伤他人的控状。
刑事法典中的蓄意重伤他人的罪名一旦成立,被告则会面对坐牢长达10年,外加罚款或鞭刑。不过,按照我国法律,女性可豁免鞭刑,但可能会面对更长的刑期以取代鞭刑。
为了保护女婴,法庭谕令媒体不得报道可能泄露她身份的资料,包括这对被告的身份,以及事发地点。
根据儿童与青少年法令,若虐童罪名成立,被告将面对高达8000元罚款,或监禁长达八年,或两者兼施。
控状没说明这对男女的关系,以及两人与女婴的关系。至于女婴目前的情况,以及案件如何被揭发,还不得而知。
一对男女涉嫌虐待两个月大女婴,涉事男子被指掌掴女婴,女子则涉嫌用力将女婴丢到婴儿床上,导致女婴头骨骨折。两人上周六(1月14日)被控上法庭。
现年31岁的男被告面对一项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的控状,指他于2023年1月5日凌晨1时30分,在某组屋单位内掌掴女婴。
两名被告面控后,被令还押在心理卫生学院接受评估,案展1月27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