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法官质疑女儿提起诉讼的用意,并认为尽管不能排除有人确实纯粹因为爱,心甘情愿照顾病人,但如果女儿真的只是要照顾父亲,她原本就可以这么做。

反观女儿找来的专家,并未亲自评估父亲的精神状况,只根据女儿的片面之词作出评估,因此专家的建议对法庭没有太大的帮助。

女儿称她从1996年至2013年曾担任公司董事,自2007年开始也担任秘书。不过,哥哥指妹妹只是充当受委董事,并没有实权,只是处理一些行政事务。

父亲后来将公司的股份分给儿女,62岁儿子分得公司五万股,60岁女儿之后把自己的三万股转让给哥哥,由后者掌管生意。

父亲2019年退出公司董事职务后,在2021年1月22日签署持久授权书,委任儿子为被授权人(donee)。

女儿早前将她与哥哥对话的视频呈堂,但法官认为视频只是揭露了兄妹俩的矛盾,并不能证明哥哥对父亲有欺诈的情况或带来不当影响。

妹妹称,自己早已放弃公司股份和职务,也对父亲的财务不感兴趣,只想好好照顾父亲,但哥哥在父亲神志不清的情况下,以欺诈或不当影响的方式让父亲签署持久授权书。

女儿在同年3月向家事法院申请任命为父亲的代理人(deputy)后,才发现父亲早已委任哥哥为被授权人。她因此提出第二个申请,要求法院裁定授权书无效,但被法官驳回,还被令承担哥哥和父亲共8万5000元讼费。女儿对此不满,上诉至高庭。

高庭法官不认同女儿的立场,并指出虽然父亲在2021年接受评估时,出现难以记住名字和算术慢的情况,但根据精神科医生的检测,父亲当时具备了解和制定授权书的心智能力。

母亲也反驳女儿的说辞,甚至指出女儿是导致家庭不和谐的诱因。种种情况表明,母女关系不佳,而兄妹俩的关系更像是一场长期的战争。

法官质疑原告提诉讼用意

兄妹俩为九旬父亲的持久授权书对簿公堂,妹妹不满哥哥受委为被授权人,称哥哥在父亲神志不清的情况下,以欺诈或不当影响的方式让父亲签署持久授权书,入禀法院要求法官裁定授权书无效。她称自己这么做并非贪图父亲的资产,只是要好好照顾父亲,但她的申请两度被驳回。

这名父亲目前94岁,他和89岁妻子育有一对儿女。他在1968年成立的贸易公司,是以儿女的名字命名的,显示“他们过去曾是个幸福的家庭”。

高庭法官朱汉德星期五(12月30日)发表书面判决时指出,起诉人发起诉讼之前,曾与父亲同住,倘若如她所言只是要照顾父亲,她原本就可以这么做。

法官最终驳回女儿的上诉。

60岁妹妹指62岁哥哥在父亲神志不清的情况下,以欺诈或不当影响的方式让父亲签署持久授权书,入禀法院要求法官裁定授权书无效,上诉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