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几次邀受害人回家玩游戏,并且曾在家中给受害人喝酒,然后趁机性侵受害人。
被告嘱咐受害人不准把所发生的事情说出去。由于被告曾多次表示他当过警察,这让受害人以为被告是个好人,因此也乖乖听他的话。
受害人的母亲也视被告为儿子的导师,并且看得出被告很疼儿子,因此渐渐信任被告。
虽然感觉到被告的行为不妥,但自小由母亲抚养长大的他,视被告为一个可敬重的男性长辈,因此即使感到不自在,他还是继续去上被告的游泳课。
受害人曾想过报警,但因担心事情曝光后自己会遭受歧视,以及对母亲造成打击,他于是举棋不定,直至他从一名长辈介绍的律师得知,法庭会发表媒体禁令保护受害人的身份,他这才决定报警。
这起案件发生于2012年至2015年之间,来自单亲家庭的受害男生当时年龄介于九至13岁,被告是他的游泳教练。
被告之后开始带受害人出外吃饭、骑脚踏车,以及不时送他礼物。
渐渐地,被告与受害人的关系越来越好,被告会在其他学生下课后,叫受害人留下来,私下多教他一些游泳技术,或和受害人聊天。其实被告是用此手段,制造向受害人“下手”的机会,包括主动帮受害人洗澡,然后趁机非礼他。
直至受害人在小学六年级上性教育课后,他才真正明白被告对他所做的事情是错误的。受害人找了一个借口,告诉母亲他决定停止上游泳课,他也断绝与被告的所有联络。
49岁游泳教练故意亲近10岁男学生,并且赢得男生母亲的信任,以为教练是儿子的人生导师;实际上,游泳教练伺机非礼与性侵男生长达三年多。
根据案情,从2010年起,受害人的小学每周会安排游泳课给学生们,被告是这些游泳课的教练。学校课程结束后,受害人决定继续学游泳,于是决定报名被告所开的游泳班,每逢星期天到武吉巴督游泳池上课,每月学费介于50至70元之间。
被告陈金生一共面对20项控状,包括性侵未成年少年、严重非礼和拥有猥亵影片。他星期五(12月2日)认罪后,被判坐牢18年11个月和打鞭21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