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他的证词,去年1月16日下午4时许,他与友人骑着脚踏车从勿洛一带前往樟宜,他原本骑在公园连道上,来到靠近樟宜海岸径时,为了避开其他公园连道的使用者而转到公路上骑车。

一名工程师助理在樟宜海岸径骑脚踏车时,连人带车跌倒受重伤,他指责公用事业局没有确保路边排水口的安全性,导致他的脚踏车前轮卡在格栅缝隙之间而酿祸,为此向当局索赔至少58万元。

诉方:公用局疏忽酿受伤事故

在公路骑行时,昂梭杜的脚踏车前轮卡在路边排水口的格栅之间,他连人带车摔在地面,伤及头部和身体多处,导致他脸部骨折、脑出血和脊椎受创等,被送往樟宜综合医院接受急救。昂梭杜住院长达一个多月,出院后回返缅甸由家人照顾和接受复健治疗。

此外,根据当局的记录,过去10年来一共发生12起涉及路边排水口的意外事故,其中五起伤及包括起诉人在内的脚踏车骑士。不过,除了起诉人以外,其他骑士都只是受了轻伤。

这场索偿诉讼星期二(9月6日)在高庭开审,起诉人是缅甸籍男子貌貌昂梭杜(译音,Maung Maung Aung Soe Thu)。原本当工程师助理的昂梭杜发生意外后行动不便,得拄着拐杖出庭,并且因为脊椎伤势无法长时间坐在证人栏里供证。他的妻子与六岁女儿也陪伴他出庭。

辩方认为,由于发生类似起诉人所遭遇的意外的概率微乎其微,加上全岛有超过100万个路边排水口,当局不可能花费巨额经费来检查与维修所有排水口。

公用事业局驳斥时指出,出事地点的格栅缝隙只有三公分的宽度,类似意外过去10年也仅发生五起,而且大多骑士只是受轻伤。

辩方强调,当局有责任妥善地使用来自纳税人的营运经费。考虑到发生类似起诉人所遇到的意外事故的概率只有0.00001%,若要求当局定期检查全岛所有排水口的格栅,就得耗费巨额成本,与发生类似事故的可能性不成正比。同时,辩方反指起诉人自己骑脚踏车时疏忽,不应放弃使用旁边的公园连道,而选择在给车辆使用的公路上骑车。

案件续审中。

不过,公用事业局驳斥,出事地点的格栅缝隙只有三公分的宽度,类似意外过去10年也仅发生五起,而且大多骑士只是受轻伤。

来自缅甸的貌貌昂梭杜拄着拐杖出庭,并且因为脊椎伤势而无法长时间坐在证人栏里供证。(海峡时报)

辩方指出,公用事业局管辖的路边排水口有至少100万个,若公众发现有排水口出现结构缺陷或排水等问题,他们可以通过当局设定的多个平台提供反馈。自事发道路建成以来,当局从未接到任何有关这条道路的排水口的投诉。

诉方认为,公用事业局有责任确保路边排水口的安全性,避免排水口的装置对公路使用者构成危险;然而,当局却对此事疏忽,以致事发地点的排水口格栅出现宽窄不一的缝隙,酿成受伤事故。诉方也称,事发时路边有落叶,因此昂梭杜没有注意到被树叶覆盖着的排水口。

公用事业局在开庭陈词中否认疏忽与失责的指控。辩方解释,事发路段是由陆路交通管理局在2020年建造,路边排水口的设计也符合标准要求。道路建成后,陆交局就把清洁道路与排水系统的工作交给国家环境局,而公用事业局则负责管理所有与排水系统有关的设施,包括路边排水口。

公用局:路边排水口设计符合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