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明智只进行其中22项交易,控方指他当时和李伟凯还是同事,群组中也有他的亲弟弟,可能为了避嫌才这么做。
控方指五人当时拥有这些公司平均约71%的股票,并把股价平均炒高47%,严重扭曲了股价的走势。五人平分所有交易利润,但成员有时对“目标股”意见不合,因此不是每名成员都参与每一次交易。
李艾伦参与其中80次交易,是参与度最高的一个,周威詹、李伟凯及林明义则进行55次至79次交易。
控方表示,林明智早早就认罪,也在同伙的案件中充当控方证人,但另外四人不配合当局调查,还否认犯罪。鉴于这类罪行难以证明,林明智的供证成为此案的关键证据,控方因此认为可减低他的判刑。
这也是本地历来规模最大的股票操纵案,涉案五人包括兄弟林明智(47岁)和林明义(43岁),以及林明智的前同事李艾伦(47岁)、周威詹(43岁)和李伟凯(44岁)。
林明智是首名认罪的被告,2022年5月被判坐牢12周,罚款26万元。另四人本月承认多项抵触证券与期货法令的控状,星期二(8月30日)面判。李艾伦被判坐牢24周,李伟凯和周威詹则被判入狱23周,三人各罚26万元。三个月后才加入计划的林明义,则被判入狱19周及罚19万元。
控方形容这是经过高度预谋、长期进行和复杂的计划,涉案人利用股票经纪的专业知识操纵股市,所以必须给予严惩。(人名译音)
根据案情,五人干案前通常会先上网开会讨论要锁定哪只低价股。目标锁定后,五人便会大量买卖炒高股价,吸引投资者进场购买。股价一到三天达到预期的价格后,他们便高价抛售。
五名前股票经纪共谋炒高55家公司的股价,获利超过120万元,其中四人被判坐牢19至24周,被处以19万元至26万元不等的罚款。
除了曾在马来亚银行金英证券任职的林明义,其他涉案人都是辉立证券(Philip Securities)的前股票经纪。调查显示,从2015年3月至2016年4月的13个月内,五名被告前后操纵了新加坡交易所共55家公司的股票,进行85次假交易,获利超过1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