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兼律政部高级政务次长拉哈尤·玛赞答复数名议员的提问时说,公路交通法令也在办公室援助的范围内。

涉及严重交通事故的被告,可向公设辩护人办公室申请法律援助。

议员林谋泉(蒙巴登区)表示理解多数交通违例事件排除在外的必要,但促请政府考虑让办公室也代表危险驾驶的被告,因为这类罪行可能刑罚长达数年,不只是违例事件而已。

拉哈尤说,办公室代表的个案多属于严重罪行,这包括因严重交通事故而被捕,控予公路交通法令的被告。

议员叶汉荣(杨厝港区)关注并非所有驾车人士的经济能力都很强,拉哈尤说,只要符合支付能力调查和案情审核(merits test)的标准,而且不是排除在外的罪行,就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公设辩护人法案三读通过后,刑事法援的范围将扩大至所有非死刑控罪,但诸如交通传票、乱丢垃圾和违例停车等控罪将排除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