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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星期一(8月1日)为公设辩护人法案进行二读,议员叶汉荣(杨厝港区)、黄国光(义顺集选区)、安迪(碧山—大巴窑集选区)以及工人党主席林瑞莲(阿裕尼集选区)参加辩论时,针对公设辩护人办公室与刑事法律援助计划(CLAS)是否会出现法律服务不必要的重叠提出疑问。
两步骤决定案件分配
拉哈尤说:“这确保申请者可尽早获得辩护服务,我们预计这种情况不会很多。”
由政府全额资助的公设辩护人办公室,将与由新加坡律师公会管理的刑事法律援助计划相辅相成,共同为没有能力聘请律师的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申请者可通过公共平台申请,两家机构的案件分配会在后端进行。
此外,律政部还与新加坡律师公会无偿服务办事处合作,推出一站式平台,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提供法律信息。这个平台也将包括各种法律援助渠道,方便需要援助的申请者浏览。
律政部也会考虑官委议员约舒亚(Raj Joshua Thomas)的建议,与警方合作,让被告了解公设辩护人办公室,使申请过程更简易。
拉哈尤也强调,CLAS可处理的案件量主要靠律师拨出时间义务承接,政府的介入可进一步确保有需要者能够获得法律援助。
卫生部兼律政部高级政务次长拉哈尤·玛赞在总结法案二读辩论时答复说,决定两家机构在案件上如何分配的程序有两个步骤。
首先,当局会评估案件的紧迫性。对于有时效性的案件,例如申请者最终刑期可能短于还押期的案件,将分配给公设辩护人办公室。
拉哈尤说:“CLAS仍然是刑事司法系统的重要合作伙伴和参与者。我们将继续与CLAS合作,提供刑事辩护援助。这将确保可持续和有效的法律援助制度。”
第二,剩余的案件将由公设辩护人办公室和CLAS共同分担,这类案件占绝大部分。拉哈尤指出,分配给两个机构的案件数量,将取决于机构的工作量和能力等因素。除了将分配给公设辩护人办公室的紧急案件之外,两个机构所处理的案件不会有根本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