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起初在口供书中承认把100元交给警员,是想要让警员放过他。
被告事发时拿出两张50元,在两名警员面前挥舞,并试图把钱塞给他们。由于两名警员不谙华语,于是拨电给一名华族警员帮忙翻译。警员与被告通话时,察觉到被告企图行贿100元,被告当时还称“如果100元不够,可以提高到150元”。
被告当时拿出两张50元,在两名警员面前挥舞,并试图把钱塞给他们。
不过,被告在庭上却否认行贿,改口称他当时打算以100元缴付酒驾的罚款,并称他可能在酒精的影响下,才会没有表达清楚。
隔天就要飞回国与家人团聚,结果当晚在芽笼因酒后开车被拦截,中国籍男子为省麻烦,企图用100元贿赂三名警员,结果他的酒精虽未超标,却因行贿而被捕。
被告庭上改口称 100元是用于缴付酒驾罚款
助理警监告诉他,在新加坡就算只有两角钱也是贿赂,但被告坚称100元只是给警员的“咖啡钱”。
一名助理警监得知后,赶到现场了解情况。被告当时承认拿了100元给警员,但认为这只是小事一桩,希望可以小事化无。
助理警监当时警告被告,行贿是一项严重的罪行,但被告却直接把100元塞给助理警监,声称自己并非行贿,还指在中国至少得上千元才算是贿赂。
贪污调查局强调,我国对贪污罪行采取零容忍态度。
根据控方的结案陈词,警方在2019年12月3日晚上11时许接获通报,指有人在芽笼31巷露天停车场酒驾。两名警员到场后,发现被告一身酒气坐在车内。
助理警监过后为被告进行呼气测试,结果显示被告体内的酒精未超标,但他最终因行贿而被捕。
被告韩绍录(38岁)否认三项行贿的罪名,他在审讯时辩称他当时只是打算用100元缴付罚款,法官对此不买账,判他罪成,星期一(7月18日)判他坐牢八周。他不服所判,针对罪成和刑罚提出上诉。
控方反驳说,被告当时还没进行酒测,也不知道会否面对罚款,就直接拿100元给警员,而且他被控前从未提及“罚款”,显然他要用100元支付罚款的说辞根本不合逻辑,而是为了脱罪才编造的谎言。
贪污调查局发出文告表扬三名警员的诚信行为,并指出他们体现了身为公共服务人员应具备的核心价值之一。
由于两名警员不谙华语,于是拨电给一名华族警员帮忙翻译。警员与被告通话时,察觉到被告企图行贿100元,被告当时还称“如果100元不够,可以提高到150元”。
调查也显示,被告原定在事发隔天回中国,并已通知亲朋好友,控方对此认为被告明显是因为担心酒后开车被调查,会影响回国的计划,才会试图贿赂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