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透露,再益玛立7月6日早上抵达警察广东民大厦,有被清楚告知他在录口供时能要求休息,整个问话过程从上午约10时17分开始,直到中午12时零5分结束。期间再益玛立没有要求暂停,问话结束后他随即离开。
马来西亚非政府组织“捍卫自由律师团”负责人2020年涉嫌藐视法庭,他在两年后入境新加坡时被警方约谈,收到警方发出为期24个月的“有条件警告信”。其间如果涉及任何犯罪行为,他和所属组织将被提控。
再益玛立7月8日在面簿贴文,透露本身7月4日下午2时许因公事抵达实里达机场时,不被允许通关,直到傍晚6时才有警员到机场要求他配合藐视法庭指控的调查,他被警告在未完成调查前不得离境。再益玛立指当局蓄意恐吓和骚扰,导致他无法为客户提供法律意见。
有关文章是《马来邮报》刊登的一篇新闻,内容提及两名死囚戈比(Gobi Avedian)和达奇那穆迪(Datchinamurthy Kataiah)入禀诉讼,起诉新加坡总检察长,指控监狱使用残酷且非法的方法执行死刑,但遭法庭驳回。身为两名死囚家属代表律师的再益玛立随后批评,法庭审讯并未经过正当程序,驳回申请并不公平。
警方同天发出有条件警告信给捍卫自由律师团和再益玛立,后者当天晚上再度前往警察广东民大厦领取信件,然后在隔天离境。
藐视法庭罪名一旦成立,可判监禁最高三年或罚款不超过10万元或两者兼施。
我国警方7月9日回应媒体询问发声明说,马国“捍卫自由律师团”(Lawyers for Liberty)总监再益玛立(Zaid Abd Malek)2020年2月14日在一篇本地公众可接触的网路文章里,指新加坡法庭审讯不公且未经过正当程序,驳回两名马国籍死囚诉讼,他的言论或已抵触司法维护法令(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Protection)Act),可构成藐视法庭罪名。
根据声明,总检察署2020年3月17日授权警方传召再益玛立协助调查,但他人在国外,直到今年7月4日才入境新加坡。两名警员在再益玛抵境当天前往机场要求他协助调查,当事人告知能在两天后配合面谈,警员在确认再益玛立会于7月6日到警察广东民大厦录口供之后,允许他离开机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