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计划首阶段提交计划书的业者向能源局反馈,需要更多时间来发展他们的计划书。有鉴于此,能源局将把计划的两个阶段结合起来。在计划首阶段提交计划书的业者不必重新提呈计划书,会直接被纳入考量。

能源局星期五开始为第二阶段的计划征求计划书,业者须在明年12月23日下午3时之前提交发展方案。

能源局星期五(7月1日)发文告说,当局去年11月向业者征求发展方案计划书(Request for Proposal),委任进口商从2027年底开始进口约1.2千兆瓦的低碳电力。

能源市场管理局为第二阶段的低碳电力进口计划,向业者征求发展方案计划书,目标是在2035年之前进口4千兆瓦的电力。

业者得证明他们的供应稳定且可靠、过往记录良好、价格具竞争性,并能有效地管理碳排放。当局不会接受采用燃煤技术的供电方案。

能源领域的碳排放占全国总排放量的约四成,因此我国致力于透过发展四大电源供应来减排,其中就包括从外国进口低碳电力。

首阶段的申请在今年4月22日截止,当局共收到20份计划书,从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和泰国这四个国家,进口由太阳能、风能、水力以及地热能所生产的电力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