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庭日前的判词,莫伟良不服所判,决定针对刑罚提出上诉。他目前已在服刑。受害人是一名58岁妇女,事发时正在油站为汽车添油。
交警抵达后为莫伟良进行酒测,发现他酒精含量超标,当场将他逮捕。受害人的三只脚趾受伤,入院治疗后就出院。莫伟良事后赔偿了约1500元医药费给受害人。
晚上7时零3分,莫伟良开车来到阿裕尼路上段的油站,当时受害人也在油站,站在自己的车子旁添油。莫伟良一不小心撞上受害人,导致她被夹在两辆车之间。莫伟良继续踩油门往前,受害人跌倒在地,右脚板被车子碾过。
新郎在婚礼上喝了一瓶啤酒后开车,结果撞伤一名在油站添油的女顾客,换来坐牢八周和吊销各级驾照五年的下场。
莫伟良上个月底在国家法院认罪后,通过代表律师求情说,对自己不负责任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并承诺不会重犯。法官萨利娜·伊萨克下判时斥责他,在婚礼上喝酒后竟然还要开车,而且妻子当时也在车上;他的行为危及其他公路使用者,所幸受害人伤势不算严重。
根据莫伟良的说法,事发时他看到受害人在车子后,原本想把车转左以避开对方;但却听到一名女子的叫声,于是把车停下。妻子下车查看,见受害人倒在地上。
案情显示,案发当天下午,莫伟良在劳明达街一带的活动场地举行婚礼,并在婚礼上喝了一瓶啤酒。他与新婚妻子在傍晚6时左右离开。
案件发生在2021年7月13日晚上阿裕尼路上段的埃索(Esso)油站。被告莫伟良(38岁)面对两项抵触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状,指他在案发时酒驾和没有谨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