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局随即安排被告到指定设施进行居家通知,他同天也做了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

当时我国政府规定,在入境新加坡前的21天内曾探访台湾的国人与永久居民,可以选择在家履行居家通知14天,无需在当局指定的设施内隔离。

根据条例,选择在住家履行居家通知者须独自居住,或与有同样旅游史的家庭成员一起隔离。

被告在登机前,曾在网上申请在家履行居家通知,并获得批准。

不过,当局人员隔天上门到被告住家检查时,却发现被告的妻女也在屋内,而且妻女并没有和被告一同到台湾,被告因此违反条例。

根据案情,被告在去年2月17日从新加坡飞到台湾,并在五个月后(7月14日)回返新加坡。

来自台湾的陆易寅(49岁)是本地永久居民,他昨天承认一项抵触传染病法令的控状。

不过,法官最终同意控方立场,并指被告曾多次接获提醒须遵守居家通知的条件,但他却没有这么做,而且一旦他传染给妻女,而妻女可能外出,这或会传染更多的人,因此须判处监禁,以儆效尤。

去年从台湾飞回新加坡时,男子选择在家履行居家通知,结果隔天当局人员上门揭发,他与未曾一起到台湾的妻女同住,因此抵触传染病法令,被判坐牢三周。

律师代为求情时指,被告当时并未外出,而且他在家期间已把自己与妻女隔离开来,降低传染冠病的风险,他的核酸检测也呈阴性,没有对任何人造成伤害,恳请法官判他罚款取代监禁。

当局人员再次提醒被告相关条件,被告接获居家通知时,文件上也注明他须遵守上述条件。

被告抵达樟宜机场时,当局人员将一份申明表格交给他,并要求他阅读后在表格上签字。

被告闻判后要求展期服刑,获法官批准,展期至本周五开始服刑。(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