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被告所承认的罪名,他原本还得接受18下鞭刑,但因年过50岁而不必受鞭。法官在考虑刑罚时,决定判他坐牢多三个月来取代鞭刑,为此被告的总刑期为13年又四个月。

法官:被告伤人后 没去自首还藏起凶器

法官认为,受害人在案发时肩负着确保公众遵守防疫措施的责任,而被告却在没有被激怒的情况下,对手无寸铁的受害人展开凶残且毫无理智的攻击,甚至在受害人倒地后仍不停手。如此暴力的攻击案事后被媒体广泛报道,引起社会民众的关注与不安。

根据案情,事发当天上午,被告前往住家附近的实龙岗河公园连道摘取香兰叶供下厨用。出门前,他把两个爪子形状的刀子藏在鞋垫底下,没戴口罩,就到组屋楼下取脚踏车和手杖。手杖的一端有一个护套,里头藏有20.8公分长的刀片。

这起伤人案发生于2020年5月4日中午前后,当时新加坡正实行防疫阻断措施。受害人是一名38岁男子,案发时担任安全距离大使。

事隔一年多,受害人的左手仍然永久性损伤,无法轻松使力完成一些日常动作,如绑鞋带和拆糖果包装纸。法官指出,事件也让受害人与同事心里留下阴影,包括受害人如今在公共场所不敢上前与公众说话。

法官也指出,被告重伤受害人后没有去自首,而是骑脚踏车回到住家楼下,在确保没有路人看到的情况下,把手杖藏在一个暗格中。

由于被告一直不肯合作,受害人决定报警,并拍下被告违法的证据。被告开始对受害人骂脏话,接着拿出手杖,往受害人的胸膛捅。两人挣扎倒地,被告再取出鞋里的刀子狂捅受害人,过程中差点切断受害人的左拇指。

陈祥泰法官也质疑,声称只是想割取香兰叶的被告,案发时为何有必要带着三件危险武器出门,包括用来攻击受害人的一把刀子及一把附有长刀片的手杖。

被告阿希卢丁(62岁)原本被控企图谋杀,控方后来把控状改为刑罚较轻的蓄意重伤他人,被告上周在高庭认罪。他也面对违法持有攻击性武器,以及抵触冠病19(临时措施)法令等另外五项控状。

男子在实龙岗河公园连道捅伤安全距离大使,被高庭法官陈祥泰斥责他在没有被激怒的情况下,对受害人做出凶残且毫无理智的攻击,导致后者的左手永久性伤残。男子昨天被判坐牢13年又四个月。

被告骑脚踏车来到公园连道,掏出鞋内的刀子割取香兰叶。当时,受害人与女同事在同一地点设置SafeEntry访客登记系统告示牌。他注意到被告的行为,于是上前问被告为何割取香兰叶和不戴口罩。被告反呛为何非戴口罩不可,并坚持自己有权割取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