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没有聘请律师,在陈词时称林海芬家的屋檐有半年没洗,加上楼上单位扔垃圾下楼,自己家变成垃圾收集处,得在肮脏的情况下过农历新年。

法官表示,李舒玉没有合理理由解释为何一定要在半夜洗屋檐,或为何一定要用篮球运动,最后驳回了上诉。

“屋檐脏了就必须清洗,不懂为何是一种罪过。我为什么要活在肮脏的环境里,好像被埋在泥土里似的?”

林海芬以三项骚扰罪名向对方提出推事投诉,李舒玉虽不否认上述事件出自她手,但她自认有理,案件经审讯后,法官最终判李舒玉罪名成立,罚款1万零500元。

李舒玉对判决不满,今早到高庭上诉。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2年3月3日的《新明日报》。

《新明日报》之前报道,起诉人林海芬(46岁,执行会计)与答辩人李舒玉(50岁)住在淡滨尼Citylife公寓的一楼与二楼单位,林海芬指对方在2019年1月至隔年5月期间,多次往楼下屋檐泼污水,还在楼上阳台拍球,发出噪音。

李舒玉也说,她选择在半夜时分清洗,是因为水不会滴到邻居,而下午太阳太晒,不适合进行清洗。

为了证明屋檐有多脏,李舒玉在出庭前,用湿纸巾抹了屋檐的一边,并当庭出示这条沾有灰尘的湿纸巾。

因泼脏水和打篮球骚扰邻居被罚款的妇女今早(3月3日)上诉,她自称是“校长”,好心帮邻居洗屋檐,今早还拿肮脏的湿纸巾到高庭给法官看,结果上诉还是被法官驳回。

她自称是名“校长”,会好好执行清洗工作,确保污水不会滴入邻居家,而是落在楼下的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