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总理:调整FIR不影响樟宜机场 还能确保它日后继续壮大
FIR是各国负责向民航机提供飞航情报和预警服务的区域,由国际民航组织(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划定,与领空是不同的概念。新加坡FIR包括了部分的印尼领空,而我国一再表明,FIR不是主权问题。
根据外交部文告,FIR协议考量了国际民航组织的规则与条例,并将按商定程序提交给该组织批准。
李总理昨天强调,FIR范围的调整,不仅不会影响樟宜机场的运作,还将确保它日后能继续壮大。
新印两国能以开放和建设性的方式解决长期课题。李总理说:“我相信,我们将在这些坚实的基础上再接再厉,开拓新的合作领域,造福后代。”
经过两年半的谈判,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终于就两国飞航情报区范围、逃犯引渡和防务合作这三个长期课题达成协议。双边关系下来能在坚实的基础上,开拓新的合作领域。
李总理在峰会后接受本地媒体访问时说,FIR协议是一项保证。印尼将航空服务管理责任,委托给新加坡,即由樟宜机场来进行这项工作,这确保了樟宜机场在营运、维持安全的民用航空,以及长期增长和扩张的能力。
佐科在联合记者会上透露,此次签署的引渡条约,将原本15年的追溯力延长到18年。他说:“展望未来,我们希望在互利互惠的原则基础上,继续加强两国的执法合作、航空安全和防务安全。”
张志贤昨天在个人面簿发文说,两年半的谈判过程既紧凑又富有成果。新印两国本着信任和真诚,顾及彼此的核心利益和权益,达成了一组平衡、互利和持久的协议。
这三项协议是,有关调整新加坡与雅加达飞航情报区(Flight Information Region,简称FIR)范围的FIR协定、双边引渡条约,以及防务合作协定与相关的实施协议。
“这三个课题对两国而言很重要,它们几十年来一直在我们的双边议程上。我们曾多次合作和讨论这些课题。上一次的领导人非正式峰会上,佐科总统和我决定,是时候认真解决这些长期双边课题。”
李显龙总理昨天赴民丹岛出席新印领导人非正式峰会,与印尼总统佐科共同见证两国代表签署和交换信件,承诺让三项协议同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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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总理在随后的联合记者会上形容,这是一组“平衡双方利益”(balanced)的协议,解决了新印之间长期存在的三个双边课题。
至于双边引渡条约,以及防务合作协定与实施协议,新印两国2007年已签署这两项协议,但之后无法获印尼国会批准。李总理说,两国昨天再次承诺落实这些协议,接下来须经由各自国会批准和实施。
调整后的雅加达FIR,大致贴合印尼领空,而印尼将委托我国在调整后的雅加达飞航情报区的部分空域提供空中航行服务。这项FIR协议为期25年,经双方同意可延长。
李显龙总理昨天与印尼总统佐科共同见证两国代表签署和交换信件,承诺让三项协议同时生效。这三项协议是,有关调整新加坡与雅加达飞航情报区范围的FIR协定、双边引渡条约,以及防务合作协定与相关的实施协议。李总理形容,这是一组“平衡双方利益”的协议,解决了新印长期存在的三个双边课题。
两名领导人于是同意制定共同框架,以此为谈判基础,并由印方的海洋事务与投资统筹部长卢胡特(Luhut Binsar Pandjaitan)和新方的国务资政兼国家安全统筹部长张志贤领导谈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