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庭记录,陈志贤是在保释期间犯案,他日前已被控八项收赃款以及提供非法汇款服务的罪名。
根据控状,本地男子陈志贤(39岁)被指在本周一(1月17日)下午5时35分左右,连同五名男子打抢一名39岁的受害郑姓男子3万零200元的现金。五名同伙中,四名来自中国,他们是张喜超(28岁)、王安全(32岁)、张克锡(31岁),以及陈硕(22岁)。最后一名同伙葛藤未被控,国籍未明。
五人目前还押警局,通过视讯面控。
据记者探悉,当中部分被告和受害者认识,事发时和对方约好在上述快餐店碰面。受害者原本应该将带在身上的3万多元交给对方,但不知期间发生什么事,这笔钱反而被抢走。
控方申请将五人继续还押,警方将会把他们带回现场协助调查。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2年1月21日的《新明日报》。
光天化日之下伤人抢劫!六人共谋在裕廊坊商场快餐店抢走同乡3万元,其中五人被控上法庭。
张喜超和王安全昨天(1月20日)被控,陈志贤、张克锡,以及陈硕则在今早被控,他们各面对一项抢劫伤人的罪名。
抢劫伤人若罪成,被告将面对5年至20年监禁,并将被打鞭至少12下。(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