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加坡食品局和移民与关卡局昨天发布的联合文告,违例的是Reliable运输与物流服务私人有限公司,它是一家蔬果、加工食品与食品用具进口商。
食品局调查发现,该公司违例从印尼进口735公斤的肉类和海鲜产品、10公斤的水果与蔬菜,以及503公斤的加工食品,全部被起获。
从未批准来源进口肉类食品的活动是犯法的,违例者可被罚款最高5万元,或监禁最长两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可被罚款最高10万元,或监禁最长三年,或两者兼施。非法进口蔬果的违例者可被罚款最高1万元,或监禁最长三年,或两者兼施。此外,非法进口加工食品的违例者可被罚款最高1000元,重犯者可被罚款最高2000元。
食品局指出,我国进口的食品必须通过有执照的进口商,每批货都得申报并取得合格的进口准证。非法进口的食品来历不明,可影响食品安全。
公司董事哈迪尼赞(Hardinizam bin Khairuddin Muhammad)因没尽职务,避免违例活动,也被罚款1万5000元。
此外,肉类产品必须从获批准国家的合格来源进口,以符合新加坡的食品安全标准与要求。
去年10月21日,樟宜空运中心的关卡人员发现Reliable的货运有从印尼进口的“不明肉类产品”,但公司未有合格的进口准证,因此把案件交给食品局调查。
非法从印度尼西亚进口1200多公斤的肉类和海鲜等食品,一家进口商昨天被法庭罚款2万元,公司董事也因失职被罚款1万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