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一般使用通行卡搭乘直达公寓单位的私人电梯,进入住户的公寓单位搜刮一番。其中一次,他在一个单位的主人房内发现一个价值1万零900元的爱马仕手提包在梳妆台上,他便将手提包偷走,藏在公寓办公室的橱柜中,几个月后才把它带回家。
案发前三年,被告曾忘了带通行卡上班,因而自制了另一张通行卡,只要握有这张卡,就可以在公寓内“通行无阻”,进出所有公寓单位。岂料,被告竟利用这张通行卡的便利,在去年3月至9月之间入屋行窃。
他后来也在另一个单位,发现木制橱柜的抽屉内放有四个信封,他拿走两个未密封的信封,偷走里头共2万8000元现金。
案情显示,被告案发时是诗阁广场(Scott Square)高级公寓的经理,负责管理公寓的设备和处理住户投诉,他也授权使用公寓的电脑系统特制住户的通行卡。
庭上揭露,被告患有重郁症。法官下令提呈强制性治疗报告,案展11月9日下判。
被告郑嘉贺(译音,37岁)面对五项偷窃控状,他昨天承认其中三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警方去年9月8日接获有关财物失窃的通报后展开调查,被告跟着落网被捕。
高级公寓经理自制通行卡,并擅自使用通信卡进出多个公寓单位,半年内搜刮五名住户的现金、名牌包和名牌鞋等,共价值超过12万元财物。
调查显示,被告在半年内前后闯入五户公寓单位,偷走价值超过12万元的财物,包括2万8000元现金、两本童话书、2000元的John Lobb皮鞋、3000元的宝格丽(Bvlgari)戒指、三个共价值8万5900元的爱马仕手提包,以及9000元的香奈儿手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