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后,4月17日,被告再次录口供,这才坦言自己撒谎,而整个骗局的首脑就是他。
被告称对方是一个约20岁到30岁之间的华族男子,身高约175公分,金色短发,颈项上还有刺青,每次需要把钱交给某人时,出现的一定是他。
他称和该男子见面八九次,对方总会开着相信是马国注册的黑色轿车出现。
被控14项控状的卢雷登(20岁,译音),昨日(9月17日)承认其中八项罪行,包括欺骗、勒索、提供假口供、妨碍司法公正、纠众闹事等罪行。他所面对的其他罪行,则同时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被告答应和弟弟共谋,以150元租下价值3250元的迪奥(Dior)名牌包包,再以1000元的价格脱手,两人平分各得500元。
案情揭露,去年1月1日,被告萌生利用Locanto网站假扮女人宣传卖淫服务,从上钩者身上骗钱。主控官庭上透露,单是卖淫骗案,被告在短短几个月年便骗得约1万9453元。
网上行骗还给假口供、租名牌包却拿去卖、陪朋友谈判结果打群架,八个月内犯下多项罪行的20岁青年决定认罪后,他曾坐过牢的父亲选择不把他保释出来,让儿子尝试一下坐牢的滋味,希望他能从中吸取教训。
法官最终让主控官呈交缓刑监视及青年改造所报告,案展10月11日下判。
此外,去年7月,被告的弟弟(19岁)问他是否有意赚“快钱”,称可以在租衣平台Style Theory上登记账号,把租来的名牌包包卖掉,从中获利。
去年2月26日下午约3时49分,警方针对卖淫骗案给被告录口供时,被告曾谎称另有幕后主使人。
主控官:罪行种类多不该考虑缓刑监视
他说,一般都会在蔡厝港一带不同的提款机处与对方会面,将钱提出来交给对方。
律师说,被告已在牢里待了五周,甚至这不是自己要的生活,恳求法官除了考虑让他进入青年改造所外,也考虑让他接受缓刑监视,待两份报告出炉后再做定夺。
他提到,被告的父亲曾坐过牢,但已重回正轨,过去10多年都不再重犯。父亲后来和被告商量后,得知被告有意认罪,决定不把他保释出来,让他尝试坐牢的滋味,希望他能从中吸取教训。
被告遭警方调查后,曾请朋友借出银行户头,让他能继续行骗,也答应让他抽取20%当酬劳,但他后来却教唆朋友向警方撒谎,称把银行户头借给不认识的男子。
被告的代表律师说,被告原本是奉公守法的青年,去年却走上偏路,八个月内犯下多项罪行。
主控官指被告犯下的罪行种类多,因此不该考虑缓刑监视。
根据案情,被告曾在卖淫骗局中,为了从其中一名受害者身上骗取更多的钱,让受害人拍下自己的裸照发给他,之后转用裸照勒索受害人500元。
另外,被告也因为陪朋友去谈判,涉嫌于去年8月4日凌晨1时许,在蔡厝港7道和另外六人围殴一名20岁男子。
谎称卖淫骗案另有主谋 也教唆朋友撒谎
被告曾向警方撒谎称卖淫骗案另有幕后主使人,还教唆朋友也撒谎。
针对代表律师的提议,主控官反驳,指被告犯下的罪行种类多,包括欺骗、勒索、提供假口供、纠众闹事等,不该考虑缓刑监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