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控官说,虽然被告第二次犯案时已康复,但接触了其他确诊客工,仍有散播病毒的风险,而且还企图到亲戚的组屋内躲起来,根本是藐视我国法律,也妨害其他人为防疫而付出的努力。

律师:被告崩溃想逃回家

代表律师黄国彦求情时说,被告自从去年4月就被令隔离在宿舍内,他认为自己被人“关了起来”,没有任何自由,而且身边人接连染病,压抑的氛围令他精神崩溃,只是想“逃回”家乡回到亲人身边,没有顾及后果,请求法官从轻发落。

法官同意控方说法,认为被告的罪行极其恶劣,须严惩以阻吓他人效仿,以此保护其他民众。

被告面对四项控状,包括三项抵触传染病法令和一项抵触防止骚扰法令的罪名。他日前承认其中两项罪名,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一名印度籍客工在去年客工宿舍暴发冠病群聚感染期间,出现发烧和喉咙痛症状。他在医院等待检测结果,以及出院后被令在客工宿舍隔离期间,两度未经允许溜出医院和客工宿舍,跑到机场试图买机票回国,昨天被判坐牢九个月。

被告在去年6月8日出院后,被送回客工宿舍再额外隔离14天,但他在6月16日凌晨又溜到机场,结果还是买不到机票,隔天在亲戚家被警察逮捕。

但是,被告却在下午5时25分溜出医院,带着两个背包和护照步行2.1公里到中峇鲁永锡街搭巴士。他坐了约两个站后下车,转搭德士前往樟宜机场。

不过,主控官指出,被告的罪行是迄今最严重的,明知自己很有可能确诊还到处跑超过五个小时,出院后又不顾隔离令,在外头待了超过30个小时,前后35个小时。

根据案情,被告案发时持就业准证,住在裕廊本茱鲁宿舍。去年5月23日,他出现发烧和喉咙痛症状,下午1时40分被送往新加坡中央医院接受拭子检测,护士要他在隔离区等待检测结果。

主控官指出,被告抵触传染病法令,罪行是迄今最严重的,他明知自己很有可能确诊还到处跑超过五个小时,出院后又不顾隔离令,在外头待了超过30个小时,前后35个小时,对无数人构成染病风险。

控方指巴拉甘达(26岁)在公共场所徘徊超过35小时,导致无数人可能有染病风险,是迄今最严重的抵触传染病法令案件。

抵达机场后,他要购买飞往印度的机票但被拒绝,只好滞留机场长达四小时,直到被警方发现并送回中央医院。他后来被确诊患上冠病,必须留医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