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有志(34岁)是Envy Asset Management私人有限公司和Envy Global Trading(EGT)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

该局将会对曾投资EGT的持照基金管理公司进行审查,若发现管理疏忽,将会采取必要的行动。

13项新的控状中有12项欺骗罪名,指黄有志在去年9月至今年2月之间,欺骗了九人及三家公司一共约8300万元。

发言人指出,根据金管局目前所掌握的资料,一共有三家持有执照的基金管理公司投资了EGT,总金额不超过1亿元,受基金管理公司影响的投资人数不超过250人。

若罪成,欺骗罪名的最高刑罚是坐牢长达10年,并可另加罚款。严重失信若罪成,最高刑罚是长达20年的监禁,也可另加罚款。

涉嫌欺骗超过10亿元,目前以150万元保释在外的企业家黄有志昨天被加控13项欺骗及失信的控状。控方申请检讨保释条件,料将要求撤销保释或增加保释金额,法官将在下周一(7月5日)审理。

黄有志今年3月被控后,获准以150万元保释在外,并且必须交出护照及佩戴电子追踪器,还得服从宵禁。

昨天新揭露的受害公司包括一家持有执照的基金管理公司。金融管理局发言人回复《联合早报》询问时指出,依照该局目前的评估,案件对基金管理业的影响有限。

这相信是电子追踪器被采用为保释条件以来最高的保释金。

《联合早报》早前报道,黄有志涉嫌在2017年10月至2021年2月期间,利用这两家公司欺骗投资者超过10亿元。

他原本面对18项控状,控方昨天提控另外13项的欺骗及严重失信的控状后,控状总数达31项。

另一名受害者是新加坡律师公会前会长张正义高级律师,控状指他在去年10月至12月之间被骗了8万7150元。

13项新控状中有12项欺骗罪名,指黄有志在去年9月至今年2月之间,欺骗了九人及三家公司一共约8300万元。另一项是严重失信罪,指黄有志在去年8月至今年2月之间失信EGT公司2亿零120万元。

金管局强调,所有获得执照的基金管理公司必须有严谨的风险管理方式,包括在投资之前积极管理及应对任何固有及集中风险,而且必须向投资者公开投资策略。

根据控状,受害者之中有两名知名律师。其中,刑事律师协会会长苏尼尔在去年10月至今年1月之间,被黄有志骗了101万9652元。

3月被控后获准150万元交保

除了欺骗罪名以外,新的控状包括一项严重失信罪,指黄有志在去年8月至今年2月之间失信EGT公司2亿零1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