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餐员查看手机撞上路人,导致对方手肘骨折,被判罚款2000元。
被告是28岁的贺荣刚(译音),事发时是名Grab送餐员,他面对一项疏忽行为危害他人安危的罪状,昨早认罪。
根据案情,被告当时放工后骑脚车行驶于事发处,边骑车边看手机,结果没看到正在前方行走的受害者。
被告已经赔偿受害者505余元的医药费。
被告立刻帮助受害者,并陪同对方等到救护车到场为止。
这起事件发生于去年4月4日晚上10时许,地点是武吉巴督西5道第395A座组屋组屋前的公园连道。
待他发现受害者时,即使试图刹车闪避也已来不及,直撞上受害者的背部,导致后者往前扑倒在地。
法官认为被告罪责低,又已赔偿受害者,昨天判他罚款2000元。
根据医疗报告,受害者右手肘骨折、擦伤,右膝盖也擦伤,拿了45天住院病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