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国辉(53岁)和林志强(50岁)各面对一项触犯冠病19(临时措施)法令的罪名,指他们在去年10月2日晚上9时至10月3日凌晨1时,在曹国辉位于布莱德路一带丽施路(Daisy Road)的公寓内与另外11人非法群聚。

建设局早前的文告指出,当局在决定是否提控上庭还是以罚款销案取代时,会考虑个别涉案者触犯条规的责任有多大。

13人的合照在去年12月曝光后引起关注,国家发展部随即展开调查。

林志强被指明知人数会超出社交聚会允许的顶限,还邀请三人参加,而曹国辉是屋主,却接待超额访客。

当时我国处于解封第二阶段,条例仅允许屋主接待最多五名访客。

除了被控的两人,其他11人已经各被罚300元。他们是艺人徐鸣杰、包勋评、田铭耀、陈欣淇、姚懿珊、易佳憓以及电台DJ周取贤;其余四人是陈俊川、王志国、陆淑仪以及王春伟。

根据法令,初犯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1万元罚款,坐牢不超过六个月,或两者兼施。

13人为庆生在公寓内非法群聚,身为屋主的曹国辉日前被控后,昨天通过代表律师表示打算认罪。他将在5月25日回到国家法院。同时被控的访客林志强也通过律师表示要认罪,他的案件展期至5月18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