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总会长雷家英:也可在公司表现良好时奖励员工
工资会在过去的危机中都曾鼓励雇主采纳灵活工资制。不过,叶进国说:“每当我们很快渡过危机,许多企业就开始松懈下来,没有继续推行这个制度。”
未来的经济危机周期可能变得更短,灵活工资制度将是帮助企业渡过危机的“减震器”。全国工资理事会重申提供灵活工资安排的必要,呼吁雇主把冠病危机当作工资改革的契机。
- 雇主应利用灵活工资制调整薪金,若单单调整可变动部分并不足以避免裁员,则可考虑暂时减少基薪
- 尚未实行灵活工资制的雇主应尽快这么做;雇主若已减员工薪金,应立即把被削减的部分视为可变动部分
- 管理层应带头减薪,而且减幅比雇员更多
- 雇主应继续尽力发放第13个月花红
- 在决定合理的减薪幅度时,雇主应考虑所属行业和公司本身的业绩和前景、政府提供的援助、先前实行减薪和其他节约措施造成的影响、对员工财务的影响,以及员工工作时间维持不变还是更长了
- 雇主应与工会协商减薪幅度,以及如何实行灵活工资制
2004年,劳资政三方响应工资会改革工资的呼吁,就灵活工资制提出全面的建议。
适当减薪六大主要原则
全国职工总会会长雷家英则强调,这个制度不只是用于减薪,也可用在公司表现良好时奖励员工。
到了1999年,发生亚洲金融危机之后,仍有许多公司没有足够灵活的工资制度来应对经济衰退,工资会因此建议推行每月可变动工资。
灵活工资制是工资会在我国步出1985年经济衰退后,于隔年推出的。当时工资会建议雇主在工资结构中,加入更多可变动成分,如常年可变动工资。
人力部常任秘书甘泽铨解释雇主可如何实行灵活工资制时说,清晰的工资结构能给员工提供确定性。
工资会建议,普通员工(rank and file)工资的每月可变动部分和常年可变动部分应分别占10%和20%。至于中层和高层管理人员,可变动工资应该更多。
全国雇主联合会会长叶进国以减震器形容灵活工资制在危机中的作用。他说,冠病危机绝不会是企业面临的最后一次危机,而灵活工资制能协助雇主更好地管理成本和保工作。
全国雇主联合会会长叶进国昨天在工资会记者会上,以减震器形容灵活工资制在危机中的作用。他说,冠病危机绝不会是企业面临的最后一次危机,而灵活工资制能协助雇主更好地管理成本和保工作。
针对工资会昨天宣布的补充指导原则,新加坡中小企业商会副会长洪煜受访时表示原则上支持这些建议,但指出中小企业在实行灵活工资制上可能碰到困难,希望有关当局能提供更多资源。
灵活工资制主要是在工资结构中加入每月可变动部分(Monthly Variable Component,简称MVC)和常年可变动部分(Annual Variable Component,简称AVC,也就是花红)给员工。
他说,中小企业一般没有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要贯彻这些政策不容易。“当然那些做得到的公司应该开始往这个方向着手,但在挣扎求存的,他们可能完全没有资源和时间去改进工资制度。”
仅三成员工工资结构 含两个可变动部分
截至去年,只有29.3%员工的工资结构含有这两个可变动部分。另有约六成员工的工资只有常年可变动部分,极少数有每月可变动部分,其余9.8%则没有可变动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