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额高达几亿元 控方因此要求高额保释金

法官指出,虽然两被告皆是新加坡人,也都曾出国,且遵守条件,潜逃风险不高,但由于涉及金额高,因此下令王亚发和黄佩思分别以10万元和5万元保释在外。不过,作为保释的现金部分,两人只须分别提交3万和1万5000元。

石油公司前首席财务总监和前财务经理涉嫌在一年半内,教唆他人伪造销售合约和发票,共谋骗取八家新加坡和香港两地的银行发放高达3.4亿美元(约4亿7435万新元)贷款,造成900万美元(约1254万新元)损失,昨天(6月12日)被控上法庭。

两被告还没有表示是否要认罪,案展至7月10日过堂。(人名译音)

两人分别面对58项和63项控状,包括共谋欺骗、教唆伪造文件、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控状。

前首席财务总监王亚发(60岁)和前财务经理黄佩思(34岁)案发时任职于海岸石油(新加坡)(Coastal Oil Singapore)公司。

控方表示,两名被告涉及的骗案金额高达3.4亿美元,造成900万美元损失,因而要求高额保释金。由于王亚发职位较高,控方要他提交10万元保释金,黄佩思的保释金则是5万元。

两名被告的代表律师则指,这起案件的调查时间超过一年,这期间两人都遵守条件,而且曾获准出国,也按时向调查官报到,弃保潜逃的可能性很低,两人也没有从骗案中获利。

根据警方文告,这对男女涉嫌在2017年7月至2018年12月之间伪造销售合约及发票,并提交至新加坡和香港两地的八家银行,以获得相关贷款。

综合两人控状,两人被指教唆串谋陈兴华和钟凯洛,伪造销售合约和税务发票,以此证明海岸石油与其他公司达成生意合作,将石油销售给对方,并称对方使用信用付款(credit payment)方式,借此骗取银行支付相关金额给海岸石油。

另外,两人也被指与陈兴华和钟凯洛达成协议,帮陈兴华把犯罪所得的贼赃,从海岸石油的新加坡户头转账到香港户头。庭上未揭露陈兴华和钟凯洛是否被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