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人入禀法院,向答辩人追讨10万元入股资金;他也要求澳西奴国际偿还他曾提供给公司的一笔45万元贷款。

司法委员最终裁定高文熙必须把10万元入股资金还给林光荣,公司则得偿还45万元贷款,高文熙也须买过林光荣的公司股份。由于林光荣曾从公司户头提取1万2036元,他也被令把这笔钱归还。(部分人名译音)

林光荣于是入禀法院,向高文熙追讨10万元入股资金;他也要求澳西奴国际偿还他曾提供给公司的一笔45万元贷款。

商人获判胜诉,女合伙人与公司须偿还55万元给他。

司法委员蒋诗琦认为,林光荣并没有就商标使用一事误导高文熙,事实是,只要林光荣仍有份管理澳西奴国际,后者就可使用相关商标。

根据判词,林光荣设立澳西奴国际,并且获得澳西奴美国公司的批准,可使用澳西奴商标做生意。高文熙在丈夫的介绍下,认识了林光荣,决定入股澳西奴国际,并在2017年10月成为林光荣的生意伙伴,各持一半股份。根据林光荣的说法,当时是先由他帮高文熙垫上10万元的入股资金。

高文熙则提出反诉,反指林光荣误导她入股公司,并且违反公司协议。

经营家居用品生意的商人与女合伙人对簿公堂,后者被指在分文未出的情况下入股公司,之后还擅自增派新股给自己,把商人本来持有的50%公司股份摊薄至4%。

反观证据显示,林光荣确实先为高文熙垫上入股资金,而林光荣没有任何把公司股份送给高文熙的理由。同样的,证据也显示林光荣曾贷款45万元给公司。

起诉人林光荣是澳西奴网络(Aussino.com)的创办人,该品牌所售卖的产品包括卧室与浴室等家居用品。

他在2018年入禀高庭起诉昔日生意伙伴高文熙,两人原本合股拥有的澳西奴国际公司(Aussino International)也被列为第二答辩人。官司去年底在高庭开审,司法委员本月份发表书面裁决。

后来,两人合作关系越闹越僵,林光荣在2018年5月辞去澳西奴国际的董事职务,但仍是公司股东,他也在自己名下的另一家公司继续售卖澳西奴产品。接着,高文熙擅自在澳西奴国际增派新股给自己,导致林光荣的50%股份被摊薄至4%左右。

司法委员也认为,在擅自增配新股的事情上,高文熙的行为等于是欺压小股东,但高文熙后来已同意撤销增配新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