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员黄国光(义顺集选区)询问修正法案是否涵盖因恐怖主义事故被绑架或挟持的海员。
发生海盗攻击或抢劫船只事故,如有海员被禁锢,雇佣合约在海员被禁锢的期间仍有效,海员也可继续获得报酬和相关员工福利。
他也说,雇主可投保恐怖主义保险,确保海员在发生这类事故时仍能获得赔偿。
根据法案,雇主也有权力将这份责任交由金融服务公司,由后者负责海员报酬以及遣返回国等相关费用。
海员被释放后,雇主必须负责将他们遣返回国。
日后如有船只被海盗攻击或发生抢劫事故,无论海员被禁锢在船上或他处,雇佣合约在这段期间仍有效。
合约有效至海员被释放 雇主须负责将他们遣返
如合约到期,或任何一方已事先通知要终止合约,只要海员被禁锢,合约同样保持有效,直至海员被释放。
随着我国近海水域更频繁发生海上抢劫事故,我国必须为海员提供更多保障。
商船(海事劳工公约)(修正)法案前天在国会三读通过,为新加坡海员提供更大的工作保障,这包括在非新加坡注册船只工作的我国海员。
亚洲反海盗及武装抢劫船只区域合作协定组织(ReCAAP)信息共享中心之前报道,我国去年共发生31起海上抢劫事故,远超出前年的七起。
蓝彬明说,法案仅适用于海盗攻击或抢劫事故,至于是否涵盖恐怖主义事故,保障涉及这些事故的海员,则视个别案子而定。
法案也规定,海员被禁锢期间应继续获得报酬和相关福利,直至海员被释放或死亡。
交通部兼卫生部高级政务部长蓝彬明医生为法案提出二读时指出,这项法案可为海员提供更多保障,同时加强我国作为负责任海事国家享有的国际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