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谋梁荣丘当时受聘于标新局,主要负责评估中小型企业的申请,然而他却利用职责之便,伙同四名友人欺骗标新局。

主谋梁荣丘去年判监四年

三名被告是谢慧虹(42岁)、王萍玲(45岁)和王勇骏(36岁),他们分别面对40项、32项和51项欺诈和共谋伪造文件控状,指他们在2015年10月至2016年12月间,与标新局(SPRING)前高级执行员梁荣丘(46岁)和同伙苏英鸾共谋欺骗发放15万余元的创新与能力赠券(Innovation and Capability Voucher)。标新局是新加坡企业发展局的前身。

除了三名被告,主谋梁荣丘去年已被判监四年,而苏英鸾则被判监10个月。

根据案情,任何中小企业可向标新局申请创新与能力赠券,每张赠券为5000元,最多可获得八张。

三名被告于是以独资经营者名义各别开设六至14家空壳公司,并伪造约95份账单和文件向标新局申请赠券,最终各分得3万元、2万2500元和1万7500元。

代表三名被告的律师陈俊良和黄国彦求情时称,谢慧虹家婆患癌需钱接受治疗,而王萍玲需替生意失败的父亲还债,王勇骏则失业又须承担新居和孩子费用,三人皆面对经济困境才会犯案,事后懊悔不已,且为了作出赔偿到处筹钱,也因此加重了他们的经济负担,恳请法官开恩。(人名译音)

三名被告以独资经营者名义各别开设六至14家空壳公司,并伪造约95份账单和文件向标新局申请赠券,最终各分得3万元、2万2500元和1万7500元。

谢慧虹、王萍玲和王勇骏昨天认罪后,分别被判监20个月、18个月和22个月。

四名男女与标新局前高级执行员串谋,在一年多内开设至少29家空壳公司,并伪造约95份账单和文件,骗取标新局发放15万余元赠券。其中三人认罪后,昨天被判监18个月至22个月不等。

2017年底,因标新局改善审计制度,他们担心罪行被揭发,商量要把钱还给标新局,苏英鸾咨询律师后决定报警自首,六人事后已作出全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