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代表律师在求情时说,他的当事人曾数次和相关公司租车,以载送工人及材料,但案发前,公司职员说没有车辆能够出租。当事人当时经过公司时,注意到涉案罗厘还在停车场。由于租车公司已打烊,当事人因急着要用车,所以不假思索就将车开走。
林伟建赶紧报警,同时发短信动员职员追查车辆。“车上的卫星定位系统显示,罗厘出现在淡滨尼81街的新加坡创价学会总部,一名在附近的员工立刻开车到上述地点。”
他表示当事人是因为工作需求将车开走,事后也决定要将车归还。
法官在判词说中,被告早在2018年底已预谋干案,在原告及租车公司不知情下复制车钥匙。
林伟建说:“员工知道承包商是我们的常客,所以一直保持一段距离,担心被对方认出来。他通报警察后,警方约凌晨2时30分左右到场逮捕人。”
承包商向相熟的租车公司下手,他暗地里复制租车公司的罗厘车钥匙,趁租车公司打烊后将罗厘开走。殊不知偷车过程被停车场的电眼拍下,承包商被捕后面对偷车和无保险开车的控状,日前他认罪后被判监禁八个月,吊销各级执照18个月以及罚款800元。他不满刑罚,已提出上诉。
员工抵达淡滨尼81街时,发现罗厘停在停车场,决定按兵不动,等偷车贼出现。一个多小时后,承包商于晚上10时30分左右出现,将罗厘一路开到勿洛北3街第534座组屋。租车公司职员则一路开车尾随,全程五公里左右。
被告是租车公司的常客,他被指在今年8月8日晚上7时04分,在大巴窑4巷的三楼停车场,偷走一辆价值3万元的罗厘,并在无保险的情况下驾驶。被告不满刑罚,已提出上诉。
被告不满刑罚,已经提出上诉,目前以5000元保释在外。
针对偷车控状,主控官要求法官判被告监禁七到八个月。至于无保险开车控状,主控官要求法官判被告罚款800元以及吊销各级执照12月;法官同意主控官的建议,判被告监禁八个月,吊销各级执照18个月以及罚款800元。
法官:被告预谋干案
“我一眼就认得那个男子,他是我们的常客,单是今年就跟我们租了三次车。”
他觉得事有蹊跷,立即调阅公司的电眼画面,发现一名男子在晚上7时04分左右到过停车场,把罗厘开走。
租车公司负责人林伟建(32岁)昨早受访时绘述事发经过,他说在事发当天晚上8时30分左右,他到三楼停车场点算公司的出租车辆。
根据国家法院判词,承包商刘连新(57岁,译音)被指在今年8月8日晚上7时04分,在大巴窑4巷的三楼停车场,偷走一辆价值3万元的罗厘,并在无保险的情况下驾驶。
“我发现有一辆罗厘不在停车位,跟员工确认后,发现那辆罗厘并没租出去,罗厘钥匙也还在公司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