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下判时说,控方要求的刑罚合理,因此判被告坐牢八个月。
陌生大叔“好心”送烂醉年轻女子回家,把她扶上德士却尝试带她到两家酒店。他事后被控非礼和掳拐,日前掳拐罪名成立,昨天被判坐牢八个月。
律师认为,被告不应该被判这么重的刑罚,恳请法官判他坐牢少过八个月。
现年52岁的被告桑苏除了面对一项掳拐罪名,还被控两项非礼罪,指他在2016年5月15日凌晨1时18分左右,掳拐一名23岁女子,逼她上了一辆德士,并且在途中及东部一带的组屋区下车后非礼她。
警员将他逮捕后,在他身上搜出毒品,经检测确认他吸毒。
主控官指出,被告前科累累,从1980年开始就进出监狱无数次,虽然没有掳拐的前科,但是他曾犯下不少与暴力有关的罪行,不能当成初犯者。
控辩双方昨天回到国家法院,针对被告掳拐罪的刑罚做陈词。
但是,法官认为女子案发时已经喝得烂醉,加上供词前后矛盾,加上开车的德士司机什么都没看到,因此非礼的指控证据不足,裁定被告两项非礼罪不成立。
代表律师求情时表示,被告的罪行并没有那么严重,女子最终安全回家,与其他的掳拐罪犯大为不同。
主控官说,被告虽然没有对女子造成肢体上的伤害,但是女子事后心灵严重受创,至今仍有阴影,请求法官判他坐牢八个月。
被告对这三项罪名都不认罪,法官在上个月29日裁定他两项非礼罪不成立,但掳拐罪成。
法官在上个月29日宣判时指出,被告趁女子的男性友人暂时离开她身边时,偷偷将她抱进德士,明显意图不轨,并且曾叫司机将德士开到两家酒店,因此的确犯下了掳拐罪名。
这五项新罪状会在日后审理,被告日前被逮捕后不再获保释,还押至今,如今为他掳拐的罪名继续服刑。
受害人看见没到家就大喊被告才放弃
保释期间还打人吸毒罪行日后再审理
控方不满被告两项非礼罪获判无罪,在上周三(11日)提出了上诉。
另外,被告在审讯期间保释在外时,涉嫌犯下另五项新的罪行。根据控状,他今年8月6日在桥北路一带,刮了一名女子两巴掌。警察到场后,他除了对警员爆粗口,还将口水吐到对方脸上。
根据结案陈词,与女子在一起的男友人发现把钱包弄丢了,看到在路边的被告看来热心助人,便把喝醉的女子交托他照顾,自己去找钱包。被告之后把女子拐上德士,前后把她带去两家酒店,但女子每见还没到家就被要求下车而大喊大叫,被告最终把她送回家。
被告还面对一项偷窃罪名。控方昨早向法官申请撤销此控状,并判他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