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镇会辩论的四大争议点

  1. 2011

    5月
    工人党在全国大选中夺下阿裕尼集选区,成为首个赢得集选区议席的反对党。
    7月
    FMSS受委为阿裕尼—后港市镇理事会(AHTC)的管理代理,为期一年。这是官司中所指的第一份管理代理服务合同。
    8月
    针对FMSS的委任,工人党发布新闻稿,声称由于时间紧迫,因此没有足够时间进行招标。
  2. 2013

    1月
    工人党在榜鹅东补选中胜出,市镇会扩大成为阿裕尼—后港—榜鹅东市镇会(AHPETC)。
  3. 2014

    2月
    在AHPETC的独立审计师连续两年对该市镇会财务报告提出“无法表示意见”(Disclaimer of Opinion)的结论,以及该市镇会财务情况出现恶化迹象后,时任副总理兼财政部长尚达曼应时任国家发展部长许文远要求,指示审计总长审计AHPETC 2012/13财年的财务报告。
  4. 2015

    2月
    审计总长公布审计结果,重点反映AHPETC内部会计程序的根本缺陷,如严重的利益冲突问题,以及内部监管薄弱和不足。
    11月
    最高法院上诉庭裁定AHTC须委任独立会计师,纠正审计总长所列出的财务管理疏失,并每月向建屋局提呈进展报告,直到市镇会遵守法令和条规为止。
  5. 2016

    3月
    工人党正式委任会计事务所KPMG为独立会计师。
    4月
    KPMG发表首份进展报告中,将AHTC在财务监管等方面的不足归纳为17项待审项目。
    5月
    接管榜鹅东区的白沙—榜鹅市镇理事会(PRPTC)委任会计事务所PwC为独立会计师,审查榜鹅东区在2015年大选前的账目。
  6. 2017

    2月
    AHTC委任三人组成的独立委员会。
    7月
    代表AHTC的独立委员会入禀高庭,向刘程强、林瑞莲和毕丹星等市镇会理事追讨超过3370万元,并指这些理事违反受托和应尽的责任。
    9月
    PRPTC也对刘程强等人发起相似的法律行动。
  7. 2018

    2月
    针对KPMG提出的17项待审项目,AHTC已全数纠正,新的市镇会财务管理系统也投入运作。
    10月
    两个市镇理事会起诉刘程强等人一案,在高庭开审,历时17天。
  8. 2019

    10月
    高庭法官发表官司第一阶段判决。案件接下来将进入第二阶段审讯,决定市镇会蒙受的损失及违反责任者须支付的赔偿金额。三名议员如果无法偿还,将面对破产和丧失议员资格的后果。
  9.  

事件中的关键人物卢仲明和侯文芳夫妇以及杨顺扉同时拥有FMSS和FMSI公司,又代表AHPETC批准付款给这些公司。其中是否涉及利益关系,市镇会对其中的关联交易是否知情?

似乎不是每一名阿裕尼—后港—榜鹅东市镇会(AHPETC)理事都知道,卢仲明和侯文芳夫妇以及杨顺扉的关联交易,因为任何一名诚实的理事都会认为这个做法不能被接受,也不合法

市镇会会议记录没有证据显示,理事曾讨论这个利益冲突可能带来的影响,而且只选择向理事披露这三人是这两家公司的董事和雇员,却没有直说他们其实是公司老板。

虽然市镇会秘书和总经理可以同时担任管理代理公司的高层,但AHPETC的情况是绝无仅有的,因为这些人拥有这些公司,他们代表市镇会支付的款项直接进入自己的口袋。

市镇会也缺乏妥善的监管机制,确保在评估关联交易时,把居民的利益摆在第一位,确定居民不会因此吃亏。

没有披露关联交易也违反新加坡财务报告准则。

很多市镇会的秘书和总经理同时担任管理代理公司高层,之前有一些市镇会也没有披露这些关系。

在理事会议上曾出示取自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制局关于FMSS公司的资料,已经交代了FMSS公司人员的关系。

工人党开给FMSS的支票必须至少有市镇会主席林瑞莲、方荣发或毕丹星这两名副主席之一的签名,他们与FMSS和FMSI没有利益关系。

工人党接受审计报告的结果,也已经做出一些调整和改善,包括委任另外三人,负责确认这些公司完成工作才付款。工人党将继续改善市镇会的管理。

FMSS在大选后成立,征收的费用比其他管理代理高,工人党为什么会委任该公司?

FMSS在大选七天后的2011年5月15日,由工人党的死忠支持者成立。林瑞莲5月底已经与原管理代理CPGFM商讨终止合约的事宜。让FMSS接手是预先策划好的。

AHPETC支付给FMSS的费用,每年比其他市镇会高出160万元,四年就多付640万元。工人党拿了居民的钱后,给了他们在FMSS的朋友。

在评估FMSS的管理代理建议书时,由市镇会理事组成的委员会,发电邮通知其他理事说,FMSS征收的费用与之前提供服务的两家公司大致上一样。但其实FMSS每月征收的费用,比原本两家公司征收的费用总和高出43.1%。

工人党在2011年大选后接管AHPETC,但原本的服务供应商表示无法继续提供服务,由于时间紧迫,市镇会迫不得已让FMSS在过渡期间处理市镇会事务。

FMSS人员有管理后港市镇会多年的经验,他们愿意接受挑战,管理一个范围更广的市镇。

市镇会之后公开招标时,也没有其他竞标者,在经过仔细评估后,包括参考其他市镇会的做法和收费框架后,决定委任FMSS为管理代理。

在确认FMSS应该征收的服务费比竞标价低之后,市镇会也得到12万2411元98分的退款。

市镇会账目的可靠性受到质疑,该用什么方式判断市镇会是否蒙受亏损?

工人党扭曲审计总长的话,称市镇会没有亏损,也没有任何欺诈行为。审计总长不可能做出这样的结论,因为市镇会的账目不可信,很多文件也没有办法交出来,在这种情况下,有谁能担保这里面没有渎职的行为。

允许市镇会人员同时拥有管理代理公司的做法,造成了超额付

FMSS既然管理不当,就不应该从中获益,赚取利润。

此外,一旦合约双方在有违受托责任(fiduciary duties)的情况下达成任何合约,法律已经假定出现了财务亏损。

审计总长没有发现市镇会存在任何贪污情况。

市镇会没有任何财务亏损。

一笔理应转入AHTC累积基金的款项,被存放在运作基金。这笔款项为什么没有如常存放在累积基金?

AHPETC没有准时把杂费和市镇会获得的杂费津贴转入累积基金,也没有把所有应该转入累积基金的款项投入其中,金额高达1200万元。

只有在审计署提出疑问后,市镇会才把部分款项转入累积基金。如果没有这次的审计报告,累积基金很可能继续存在这方面的问题。

工人党把应该转入累积基金的款额保留在营运户头,可能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财务状况良好,也有足够的资金继续支付市镇会开支,而最大一笔开支就是代理费。

工人党有管理后港市镇会20年的经验,怎么可能不知道应该怎么处理拨款和杂费?

市镇理事会法令列出的三个违规行为,其中一个就是把累积基金用在营运开支上,这就是为了防止管理代理和市镇会追求短期利益。

市镇会承认有这方面的疏漏,甚至在审计署展开审计之前,就已把应有的款项逐步转入累积基金。

后港市镇会的电脑系统不足以应付一整个集选区的工作,要在90天内接手AHPETC并确保新系统操作顺利不容易。

演大戏、切腹谢罪、关联交易、腐烂的管理……

大家还记得这场在我国国会上延烧多年的“诚信之辩”吗?从国会到法庭,还跨过了一次大选,可以打包票,关于工人党市镇会的课题,一定会在不久后的大选中延烧。

今天(11月5日)下午,这场长寿辩论再回到国会,这次由副总理兼财政部长王瑞杰提出动议,重点有两个:

  1. 针对法庭判定刘程强和林瑞莲行为不诚实、有违受托责任,要求全体议员重申维护高水平的诚信和责任感;
  2. 向工人党管理的阿裕尼-后港市镇理事会喊话,要刘林两人回避一切和阿裕尼—后港市镇理事会有关的财政事务。

2015年第一次在国会辩论时,人民行动党主攻手是当时的国家发展部长许文远,助攻的是外交兼律政部长尚穆根。这次由第四代领军者王瑞杰副总理主攻,面对资深反对党领袖刘程强。这场论战将让人民行动党第四代接受一次战火洗礼。

让我们先回顾2015年辩论时,双方的主要论点。

AHTC国会动议不只一回 四年前他们说过这些话

法官指刘林二人为政治目的,刻意掩饰意图和误导选民

诉方阿裕尼—后港市镇理事会(AHTC)和白沙—榜鹅市镇会(PRPTC)提出的诉讼案是这场诚信之辨中的关键。这场官司从2017年延烧至今,高庭法官加南拉美斯(Kannan Ramesh)10月11日对案件作出第一阶段判决。

法官加南拉美斯在判决中指出,工人党议员刘程强和林瑞莲本应忠心不二地服务阿裕尼—后港市镇理事会,却出于政治目的,执意委任“亲信”担任管理代理,甚至刻意掩饰意图和误导选民。

这场于去年10月初开审、历时17天的民事诉讼,涉及八造。他们是工人党前秘书长刘程强、主席林瑞莲、现任秘书长毕丹星、市镇会理事蔡誌泓和符策涫、市镇会前管理代理FM Solutions and Services(FMSS),以及FMSS负责人侯文芳与已故丈夫卢仲明的遗产代理人。

诉方阿裕尼—后港市镇理事会(AHTC)和白沙—榜鹅市镇会(PRPTC)指他们多次违反受托责任(fiduciary duties),尤其是工人党2011年8月未经招标,就将第一份管理代理服务合同和第一份紧急服务(EMSU)合同颁发给FMSS。

对此,加南拉美斯认同,刘程强、林瑞莲和FMSS负责人“很明显从一开始就参与不招标委任FMSS一事”,并且怀揣着其他动机。

他们的行为不当,还试图披上真诚和可信的面罩,让人得出的结论是,他们没有诚实行事,有违受托人应坚定不移地忠于AHTC的义务。

刘程强在2011年分水岭大选中,从扎根20年的后港区出走,率队夺下阿裕尼集选区。

当选不到两天就想委任旧部成立的FMSS

官司揭露,尽管原管理代理CPG的合约2013年7月才到期,刘程强却在选后不到两天,通过电邮传达了委任新管理代理以取代CPG的明确指示。

对此,辩方的解释是,他们担心CPG因政治领导更迭而撤出市镇会,因此着手制定应急计划。但加南拉美斯认为,工人党未经招标就委任FMSS,并非迫于时间紧迫,而是早已决定好(fait accompli)。

工人党市镇会理事与FMSS负责人之间的电邮往来显示,无论CPG续约与否,侯文芳与卢仲明都已准备好接手AHTC,甚至不惜投资46万成立FMSS。

但工人党却在2011年8月发布的新闻稿中误导公众,声称他们没有足够时间进行招标。法官在判词中说:“那并非真实情况,而是掩盖了取消招标的真正原因。尤其令人不满的是,这个具误导性的叙述被传达给公众,特别是阿裕尼选民。”

法官指出,尽管CPG要求解约,但没有一位市镇会理事探究过可否要求CPG多留一段时间,显示他们并未寻求所有可行途径便决定取消招标,这是“不可容许“的。

根据刘程强的供词,成立FMSS的部分理由是出于政治考量。他认为,在由‘行动党相关机构’主导的管理代理行业中加入新业者,对于日后可能当选的其他反对党候选人而言,将是有吸引力的替代选择。”

法官也认为,刘程强选用FMSS的另一关键因素是,他希望确保过去20来忠实为工人党服务的后港市镇会职员能继续受雇。法官认为刘程强“为保护后港市镇会职员,必须除去CPG,并委任顺从的新管理代理……这可回报后港市镇会职员多年的忠诚,同时确保AHTC由当选议员视为‘可靠’和‘值得信赖’的团队来管理。”

更甚的是,刘林二人采取了“刻意且有计划的行动”,向CPG和市镇会隐瞒他们未经招标就想任命FMSS的计划。

例如,林瑞莲将有关委任管理代理的报告,先交由卢仲明夫妇检查,看看可否“通过审计师的法眼”。法官说:“我认为这是非常不寻常的,并使林瑞莲的诚信受到严重质疑。”

法官指出,市镇会的政治性质,不意味着市镇会理事无须负起受托责任。

我并不是说,刘程强和林瑞莲在做决定时不应有任何政治考量,这肯定是不实际的。但他们不应让自身的政治利益,凌驾于AHTC利益及他们的法定和受托责任。

工人党和行动党多次针对理事会的管理疏漏展开激烈交锋,激辩的重点围绕在这四大争议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