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时需要代客户保管款项,这些款项包括律师费及用来支付其他开销的存款,存放在客户户头内,直到客户指示用清款项或把余额归还客户为止。然而,有时因客户失联等情况,款项一直没有被领取,而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也无从将余款归还给客户。
至于无人认领的款项,律师公会将用来谋求公共利益,包括支持无偿服务或附属公会的无偿服务办公室运作。
在法律专业(修正)法令下,由新加坡律师公会管理的“待领款项基金”,将负责维持这类客户户头。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可以把待领客户款项转入这个基金,相关客户可在款项转移的六年内,向律师公会申请退款。超过六年期限的申请,公会会视个别情况酌情考虑。
公众如果有疑问,可电邮umf@lawsoc.org.sg,联络新加坡律师公会。
由新加坡律师公会保管的“待领款项基金”,昨天正式生效。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如今可以把待领的客户款项转入这个基金,客户可在款项转移的六年内,向律师公会申请退款。
国会去年3月通过法律专业(修正)法案,待领款项基金(Unclaimed Money Fund)是法案的重点建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