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目前,只要个人的工作范围是服务一般公众,不只是私营企业或机构的顾客,在防止骚扰法令下就会被视为“公共服务人员”,受到加强保护。正如律政部长在2014年所说的那样,公共服务的运作环境随着时间推移而发展,所涵盖的确切工作类别应随之调整。

经修订后,该法令具有足够措施和补偿选项来保护每个人。根据《刑事法典》,违法者还可因涉及伤害、刑事恐吓或刑事暴力等极为严重的案件而被提控。

答:法庭有能力处理可能增加的工作量,然而重点不在于数字。如果这些修订能允许更多受害者更迅速和容易获得补偿,造成更多案件被提呈给法庭,那么修订的目的就会达成。

问:防止骚扰专案法庭除了审理案件,还会给予受害者哪些方面的协助?

答:申请者现有的援助渠道包括辅导员和精神科医生。

答:法案已澄清骚扰公司和其员工都算抵触防止骚扰法令。

答:法庭目前已有人员为受害者解释防止骚扰法令的法律程序和补偿选项,而负责案件的法庭评估员可建议庭外和解,如安排调解或辅导。法庭也有法律系学生义务协助受害者了解法律程序。

问:一家公司若发现有人多次发电邮骚扰和威胁属下员工,可以采取什么行动保护员工?

另外法案规定,法庭在必要时可下令被告接受心理评估和治疗。当局将与相关机构合作,进一步考虑议员的建议。

被告一旦被控和治罪,一些要求保护令申请人提呈证据的程序可豁免,法庭也因此可加速发出保护令。

法案规定,即使受害者没有寻求警方援助,只是申请紧急保护令,负责审理的法官若觉得有必要,必须将案件转介给警方进一步调查。

问:当局可否就防止骚扰法令对“公共服务人员”的定义进行检讨,以将保护对象扩大到像私人保安人员那样的工作者?

问:当局可否针对某些保护令申请安排社工跟进,以便能及早发现骚扰者存在风险的逾矩行为?

问:根据律政部过去的记录,法案生效后,涉及网络假信息的案件估计会有多少?

因此在上述情况下,公司和员工都是受害者,而公司可以申请保护令,同时保护公司和员工。